2009年3月8日星期日

一些关于因信称义的说明

严以律己,严以律罪,宽以待其他罪人。

对自己的要求,和对其它信徒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对『其他信徒』,我们不能轻易因一个人『成圣』上的缺乏,就判定他没有『称义』。
对『自己』,我们也不能以为已经『称义』,就不追求『成圣』。
这里面,牵涉到称义、成圣、论断、对象。

对于我们自己本身,绝不能只满足于『因信称义』,我们需不断努力追求『因行为称义』(成圣)。
因信称义,绝不是我们自己不追求成圣的借口。
但是,对于其它信徒,我们可以指出他们的错、所犯的罪,但是,我再次强调,我们不能论断,不能因其它信徒行为不好,就判定他们没得救,没称义。
这两种观念,是很不一样的,因为,对象不同。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是合宜的。
『严以律人』,不是圣经教导。
我们必须严以律『罪』,可以严以律『自己』这个罪人,但不能随便严以律『其他罪人』。

改教时,马丁路得所大力疾呼的,是因行为称义吗?还是因信称义?
如果我们主张因行为称义,那就回到过去天主教错误之路去了。
容我如此说(我若说错,请指正):从改教之后,多数改教家,所主张的,是因信称义。
但是,这不是说行为不重要,而是说,行为不能作为称义不称义的判定标准。

我的儿子,他的身份,不会因为他的行为,就被否决掉。
他的儿子身份,是从他被生下来,血缘就已注定了,不会再改变。
他的身上,有我的血缘。
之后,不论他多坏,多败家子,都无法使他血缘发生改变。
『因信称义』,就是借着信,我的罪被涂消了,上帝不再视我为罪人,我成为神的儿子,我被圣灵重生了,我开始有了从神生的血缘关系。
既然,我成为神的儿子,这个份位,这个身份,不会再因任何我个人的行为而消灭。
看到『因信称义』的奇妙之处吗?我成为神的儿子,不是因为我努力,不是因为我多好多可爱,只是因为神爱我拣选我,借着信,就这么简单,我成为神的儿女。而且,信主后,不论我行为如何,都不用再担心,我会失去儿子的身份,因为,这身份既已确定,就不会再消灭,直到我进天家。
祂爱属祂的人,就会爱他们到底,不论他们的行为。
从此,我不用担心自己会因犯错,就被丢掉。

信主前,我没有不犯罪的自由。
信主后,我开始有了不犯罪的自由。
但是,那不表示我就再也不犯罪。
除非进天堂,否则,任何信徒,还是会犯罪。
不过,我不用担心,就算犯罪,我还是得救了,我可以活在平安中,而不是被丢弃的恐惧里。
但是,信主后,因圣灵已内住我心,所以,犯罪时,圣灵会担忧,会提醒,会责备。
有时,我也会消灭圣灵感动,甚至一直消灭,到圣灵的声音变成很微弱。
但是,这还是改变不了因信称义的事实,我的身份,还是没有改变。

虽然,我因信称义,得救了。
但是,我的行为,却会决定我未来在天上的赏赐大小。
那些努力做成工夫的人,在天上的赏赐是很大的;也有些人,刚好相反。
但是,就算没有赏赐,还是改变不了因信称义的事实。
得救,不是因为行为。
上不上天堂,不是由行为判定。

没错,自改教后,由于『因信称义』的教义,许多基督徒没有生活上的好见证,使基督徒成为天主教的笑柄。
但是,人的堕落与败坏,不会改变上帝的心意。
钻石的价值,不会因放在臭水沟中而消失。
正确的真理,也不会因信徒败坏的行为而消灭。
相反的,如果否定因信称义,那反而才是走偏了路。
因信称义,是古老的教义,却也是基督徒最易遗忘的教义。
我们的本性,天生就是想透过功德,来称义的,也就是『因行为称义』。
这种观念与倾向,散布在一般宗教中,佛教更是极力主张『做功德』(因行为称义)。
我们的本性,不断诱惑我们忘记因信称义,走向因行为称义的错误之路。
除了基督教,没有宗教有『因信称义』的观念,而这观念,是人想不出的,因为,它违反人类本性。
这观念,是圣经所提出,而圣经,是上帝的话,是上帝主动向人启示的。
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不断修正自己的观念、破碎自己的本性,来配合上帝的真理。
我们不只必须如此,而且除了如此做,也没有其他路可走。
不过,知道是一回事,行出来又是一回事。
行不出来,没关系,求主加添我们力量,让我们慢慢能做到。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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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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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信称义的「信」会带来「顺服」基督吗?
倘若信徒滥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选择不再顺服基督
违背上帝的旨意、甚至不再信仰基督
这种没有「顺服」的「信」是否代表信心已死
既然信心已死又如何能得救呢?

我相信:义人必因信得生,但若退后,主心里就不喜欢他(来10:38)
来10:39又说: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是谁?不就是因信称义,后来却退后入沉沦的义人吗?我们却不是那等人的「我们」指的则是因信称义的义人,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的确,好行为并不能称义、成圣也无法让人得救,而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但您指出:因信称义后,就算没好行为,继续活在罪中也能得救,我就无法理解了。

我相信真心相信耶稣而称义的信徒,是会带出或结出顺服基督、遵行上帝旨意的信心结果(请见我举的经文),倘若无,成为义人后不再顺服基督、违背上帝的旨意、甚至不再信仰基督,信心已死又如何能灵魂得救?!

太7:21
不是每一个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天国;只有「实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进去

西2:6   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祂而行」
帖后2:13 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
来10: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太24:51  重重地处治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雅 3:12
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吗?葡萄树能结无花果吗?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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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OJO麻 at 2007年06月29日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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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麻您好:
可能您有些误解我的意思。
不过这没关系,因为在因信称义部分,确实有很多相当精细的观念。
除非下功夫弄清楚,否则确实很容易混淆,而无法解通全本圣经的意思。

我先简单讲基本观念:
1.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
2.称义就是得救了。一旦得救,就永不沉沦。(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3.我们无法知道别人有没有得救。
4.我们可以知道自己有没有得救。
5.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6.严以律罪,宽以律罪人。

接下来,开始回答您的问题:
1.请问因信称义的「信」会带来「顺服」基督吗?
答:会。
但是,称义是立即的,成圣是漫长的。
顺服是属于成圣,是漫长的历程。

2.倘若信徒滥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选择不再顺服基督
违背上帝的旨意、甚至不再信仰基督、、、、
答:一个真正得救的人,是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的。
简单说,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
但是,一个到死之前仍拒绝基督的,表示他从未得救过。(例:扫罗王、犹大)

3.「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是谁?不就是因信称义,后来却退后入沉沦的义人吗?
答:不是。
「至死」退后沈沦的人,是从来没有真正因信称义过的人。(请注意,是到死才算)

4.因信称义后,就算没好行为,继续活在罪中也能得救
答:请小心,我并不是这种意思。
请再仔细读清楚我回答这问题前的基本说明。
对别人:我们不能因为他的坏行为,就说他没得救。
对自己:如果我们认为自己已经得救,却一直没有好行为出来,那我们可能仍是还没得救的人。

强烈建议您花时间将我『罪、得救、因信称义』分类栏中的文章一篇一篇读过,另外,也将『预定论与自由意志』分类栏中的文章读过。您将获得相当程度完整的观念。
这些文章,是我阅读大量书籍、大量思考、大量查考圣经、大量分析paradox经文之后,所写作出来的文章。
对于有这方面困扰的信徒,应该会有相当良好的解释与说明。

其实,您的问题症结,是出在加尔文主义五要点中的第五点『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尚未研究清楚所致。

您先全部读过一次,有问题我们随时再讨论。
其实您问的问题,在您读完我那些文章之后,应该就会发现不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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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6月29日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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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从自己的罪恶中被救出来﹐从神的愤怒惩罚中被救出来。
相信=我信我犯罪﹑我有罪﹐我信耶稣为我的罪死﹑能够使我的罪得赦免。
圣灵=使人知罪﹑认罪﹐内住于信徒﹐使信徒明白真理。

我们无法盖棺论定一个人是否是去了先前得救的信心。
我们也无法知道一个人是否曾经有过真实的﹑认罪的信心。
但是﹐我们知道即使是义人也无法救自己﹐只有使人复活的神才能救人。

所以﹐不是信心﹐也不是遵行﹐而是与神同行。
「与神同行」才是圣经里所说的「信心」与「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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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ig at 2007年06月29日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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