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唯独因信称义,竟是如此之难?

教会中三不五时,就有人教导,叫你一定要守安息日(星期六)、告诉你女人一定要蒙头、这不可吃那不可拿那不能穿、一定要会说方言、一定要、、、,一大堆规定。
而且还告诉你,如果你不这样做,你就是犯罪。


这种教导,对吗?


基督教信仰是什么?
是唯靠信奉耶稣基督。


这里面,有一些重点。我们只简单说一些。
『耶稣』
信那个耶稣?
我脑袋想象的耶稣?你脑袋想象的耶稣?他脑袋想象的耶稣?
信只是人不是神的耶稣?信只是神不是人的耶稣?
信新时代运动者所说的耶稣?信历史学家所说的凡人耶稣?
任何人所信的耶稣,只要不是信圣经中所启示出来的耶稣,都信错!


可是且慢,有人说,我看见耶稣啊!耶稣对我显灵啊!我信我看见的这个耶稣,不行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必须说:
你所见的耶稣,只要不符合圣经所启示的内容,你就是信错!
只要不合圣经,那就是假的耶稣,不是真的耶稣。


『信』
什么叫信?
每个人都说「我信、我信」,但是,那岂是真信?真是符合圣经所描述的信?
任何人信耶稣的信,只要不符合『因信称义』的信,都是错误的信。


什么叫因信称义?
简单说,就是因着主耶稣为我被钉受死复活,我的罪就被赦免,使我能在上帝面前成为义人。
我信这些,就叫因信称义。


拒绝因信称义的,不是基督徒。
同时,因信称义也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很重要的分别。
世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在『因行为称义』上面打转,只有基督教才主张『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并不是马丁路得独创,而是贯穿整本圣经的核心观念之一,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中更强烈阐释了因信称义的道理。


因信称义信主之后呢?
如何保全自己得救的份位?
难道信主之后,就变成『因行为称义』(或靠行为保全)?
只要没有好行为、没有遵守规定,就从得救变成不得救?
错了!
信主之后,依然『唯靠』因信称义。


我们基督徒的得救份位,自信奉主耶稣起,就只能唯靠因信称义。
不是倚靠任何自己的善行,不是倚靠自己遵守任何圣经的律法。
任何人企图在遵守圣经律法中,维持自己得救份位的,都不了解唯靠因信称义的道理。
保罗在罗马书强调得救是靠因信称义。
保罗在加拉太书强调得救之后依然唯靠因信称义。
当时有人主张说,信耶稣(因信称义)还不够,要再加上割礼(行为持守)才行。
保罗严厉驳斥这种错误观念。


『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加2:4)
主耶稣来,是要使我们得自由。
但是,有许多的人,却是不断要在我们身上加上各式各样的轭。
那些轭,是我们背不起的,也是他们所背不起的。
当初代教会面临那种『信耶稣还需守割礼(律法)』的教训时,使徒彼得如何说呢?
『现在为甚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徒15:10)
感谢主!祂解脱了我们身上的重轭,并且不再把这种行为的轭继续加在我们身上。
我们从魔鬼的权势中得解放,并不是要我们在进入教会之后,换成背负另外的一些重轭。
不!主是来让我们得自由的。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
当我们越认识真理,我们就越能享受自由。
当我们越不了解真理,就越容易被各式各样的轭所捆绑。
圣经写的,是『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而不是『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有重轭辖制』。
阿们!主的伟大,真是智慧难测,令人赞叹。
既然主耶稣已经释放我们,让我们得自由,我们就必须谨慎,不要再被人所欺,又继续去背负各式各样上帝没叫我们去背的重轭。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


保罗对那些把重轭加在已经自由的基督徒身上的人的教训,如何处理?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2:5)
感谢主,祂知道教会中常常会有这样到处加重轭给人背的人,所以圣灵启示保罗写下这样的话语,来坚固我们的信仰。


加拉太人受到那些错误教导的影响,开始以为单靠信耶稣(因信称义)是不够的,
还必须行割礼才能持守得救的份位(靠行为保全)。
保罗责备他们: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加3:1)
他谴责听信这些错误道理的人,用『无知』来称呼他们。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有人要来迷惑我们时,我们千万不要当无知的人,
反要按正意分解上帝的道,拿起圣灵的宝剑(就是圣经),来面对这些错谬的教导。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加3:3)
保罗斩钉截铁提出质问,也讲明了正确的道理……………靠因信称义得救,也靠因信称义保全。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1)
让那些想靠遵行律法来维持得救份位的人,去受上帝的咒诅吧!
因为,本来就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加3:11)
那些以为可以守全律法的人,是说谎者!是欺骗者!
因为圣经明讲,没有人能守全律法。
圣经更讲: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那些企图守律法来维持称义的,若不悔改,将会承受圣经中对企图守律法者的咒诅!


其实,因信称义就是要从律法的重轭中救我们出来。
因为既然没有人能守全律法,所以主耶稣就代替我们承受无法守全律法的刑罚。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感谢主,守律法的咒诅,已经由基督为我们承担了。
如今,我们不再受这些咒诅的辖制,而是得蒙上帝称义。
同时,主的祝福,也透过耶稣基督,得以让我们承受。
『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2)
换言之,无法守全律法的咒诅,我们不用再承受了;
圣经中应许的福乐,我们却得以享受。
这是何等的恩典?
都只要靠着信奉耶稣基督,唯靠因信称义,我们就能得到。
既然如此,竟然还有人想再回到守律法受咒诅的时代?
这岂是智慧之子应有的行为?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4-25)
看到因信称义的重要了吗?
因为因信称义的道理,我们从此就不在律法的辖制之下,而是在主的恩典保护持守之下了。
同时,我们不再是律法的奴仆,而是上帝的儿子。
『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加4:7)
这是何等的荣耀,又是何等的恩典!
只因为因信称义,我们就能享受。


但是,保罗马上提醒加拉太人: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
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9-11)
我们基督徒,已经得着自由。
为何却依然被这些『懦弱无用的小学』蒙蔽?
为何依然谨守这些『日子、月分、节期、年分』?
为何依然服从那些『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的规条』?
『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甚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西2:20)
信心,真的小到这种程度吗?
倘若信心真的小到这种程度,那就不应出来做教导。
还在吃奶阶段,无法吃属灵干粮的人,如何出来教导呢?
『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来5:12)
『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来5:14)
连一些基本的基要信仰真理都还不清楚,
干粮都还无法吃,如何分辨好歹呢?
都还无法分辨好歹,如何出来教导呢?
岂不知,教导的人,未来要受上帝更重的审判吗?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保罗继续讲: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您站立的稳吗?是不是继续被奴仆的轭所辖制?是不是丧失了主耶稣给我们的自由?


对那些企图守律法的人,保罗如此警告: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加5:3)
观念依然很清楚……………想守律法的,就必须守住『全部』的律法。
只要无法守全『全部』的律法,他就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同时,保罗更警告: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
何必让自己与基督的恩典隔绝?让自己从恩典中坠落呢?
因信称义,那么难吗?
还是太过高估自己的能力,以为自己可以守全律法?


保罗更进一步警告加拉太人:
『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加5:10)
若有人继续传讲这种不合真理的话,继续传讲守律法的教训,这些传讲者,必担当自己的罪名。
任何传讲错误道理的人,岂可不慎?
保罗甚至语气强烈到这样:
『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5:12)


人的本性,本来就是很自然想『靠行为称义』。
这也正是除基督教外,所有宗教一致的教导。
我们虽然得救,但有罪的肉体仍在。
所以我们依然会不时有那种企图靠行为称义的冲动。
这也正是为何在教会里,这种『靠行为保全』的教训,依然不时出现的原因之一。
保罗在这里,很清楚描述: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甚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加5:11)
很特殊,不是吗?
只要传『信耶稣+行割礼』的福音,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也就是说,只要传『因信称义+靠行为保全』的福音,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为何保罗那么坚持,不肯把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去除掉呢?
就是因为因信称义的道理是如此重要,重要到一旦去除,福音就不成为福音了。


那么,到底可不可以行割礼(女人蒙头、守安息日(星期六)、、、)?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
因为个人信心,想守一些圣经中的律法规定,无妨,只要自己靠那信心守住即可。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罗14:2)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14:5)
守的原则很简单: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罗14:6)
但是,如果想守的人,也教训别人非得如此遵行不可,这可就大错特错,必须驳斥了。


由于我们是因信称义,不是靠行律法称义,也不是靠守律法保全,
所以,我们不用担心挖眼睛、断手臂。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8-30)
至于那些想守律法的人,自己想守,倒是无妨。
但若到处教导别人要守住哪些律法、教训别人要背起哪些重轭,
那就自己承受圣经中对守律法的人的咒诅,也请遵守起挖眼断手的规定吧!
你们的罪,自己担当,与我们因信称义得着自由的人无关。
我们的咒诅,主耶稣替我们担当了;
你们的咒诅呢?谁替你们担当?难道真想自己担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让我们当个智慧的人,在真理的保守下,得着自由,而不是再继续受各种重轭辖制,也不再被别人虚妄的话欺哄。
愿上帝帮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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