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自己比别的信徒神圣无罪。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面对主耶稣时,
我们是否能讲出这么豪气干云的的话:
『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太26:35)?
甚至,我们敢不敢这么自信自豪,对主讲:
『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
别人都会软弱,但我绝对不会。
别人都会犯错,但我绝对不会。
别人都会跌倒,但我绝对不会。
教会都离弃信仰,但我绝对没有。
信徒都不遵守主道,但我绝对都守。
伟大的使徒彼得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合神心意的戴维王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这些人,都不够伟大,所以他们都会犯错违反律法,
可是我很伟大,我绝对守全任何律法,才不会犯错。
是这样吗?
当我们看到圣经中一个又一个跌倒的例子,我们心中想到什么?
像这法利赛人一样的自豪?
『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
我才不像别人那样犯罪,而且,
我还遵守了多少律法。
当我们看到圣经中一个又一个失败的伟人时,我们心中想到什么?
像那个连举目望天都不敢的税吏一样悲伤?
『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我只看到自己的软弱、无能、罪孽深重,
只能恳求上帝慈悲怜悯我这重罪的人。
谁才是真正的义人?
向上帝夸耀自己守住多少律法的法利赛人,
还是自知无法守律法,只能求神开恩可怜的税吏?
无知的人啊!自有人类以来,从未有人能凭借守律法而得蒙称义。
若不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与宝血,绝无任何一人能逃脱律法的刑罚与咒诅。
因为,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我们信,是因为深知自己无能守律法,
所以唯靠基督恩典,得脱离律法的辖制与咒诅。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
你们信,是因为你们以为信了之后就能开始守律法吗?
觉得基督的宝血功效不足,还要自己去找一大堆律法来守,而且叫别人也要一起守吗?
觉得基督所给的自由不够,非得背上一大堆自己都背不起的轭,还四处要人背,才觉得叫虔诚爱主吗?
我们信,所以我们不再守律法,而是行精义。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6)
我们也深知自己在回到天家之前,只要肉体身躯仍在,就不可能达到完全无罪的程度。
但是,上帝知道,我们依然愿意去行祂的道,守祂律法的精义。
同时,我们也深知,我们不再被律法的字句辖制、不再当律法字句的奴仆。
我们因着耶稣宝血,不再受律法的咒诅,而能坦然称上帝阿爸父。
你们信,结果你们又再叫众人要行割礼,去遵守那基督已经破除的小学。
不仅自己这样行,还将这轭放在众人身上。
但是,你们却忘了保罗对那些教导众人行割礼之人的咒诅:
『恨不得那些人把自己割绝了』(加5:12)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彼得自信满满说出那些狂话时,
那日晚上,他马上严重跌倒,三次不认主。
犹大不过卖主一次,彼得却不认主三次。
主亲口说过: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既然彼得不认主,为何主依然认他,还为他祈求?
甚至还提醒他当他醒过来后,要再去坚固其他弟兄?
『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2)
是因为主的爱!是因为主的宝血!
否则,靠守律法,彼得在第一次不认主时,就已经违反耶稣规定,马上就被主摒弃了,哪还轮得到三次?
无知的人啊!耶稣基督赦罪大功已经完成,已经活画在我们眼前,
为何如此无知又愚昧,还到处去找律法来守呢?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加3:1)
真要让保罗对守律法者的咒诅生效,才甘愿吗?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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