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善恶可以相抵吗?

只要诚实坦白,我从心里就充满歪念、妄想、恶求,如影随形终我一生。我是一个连我自已也不敢面对的我,若不是神的赦免,天堂岂容我沾污呢?

余 磊


二○○四年五月间,台中市某幼儿园发生一个悲剧,有一个小朋友被闷死在娃娃车内,更令人难过的是,这个女童是张姓夫妻辛辛苦苦以人工受孕得来的。据报导,在葬礼的现场,出事的老师被拒绝进入祭拜,祇得在场外磕头。家属当然是气愤难平,但也说是因为在灵前掷筊,未得应允。也就是说,这个老师的「罪」,即使金钱上达成理赔,但并未得到原谅,也无法「将功抵罪」。


饶恕的真理


一九九二年,在台北中山区「神话KTV」,发生一件纵火案,造成多人死亡。暴力倾向的汤姓凶手被逮捕,在法理上,「杀人偿命」,也无法「将功抵罪」。而其中一位杜姓死者,家人是基督徒,他们遭遇丧失家中独子、弟弟的意外,自然悲痛万分,但是却选择以耶稣的爱来饶恕凶手,主动关心他,鼓励他,带领他信耶稣,她的姊姊甚至和纵火犯以「姊弟」相称。汤姓凶手终于认罪悔改,灵魂得救,在他伏法枪毙之前,他们还为他办了一场「欢送会」。


基督徒作家刘侠(杏林子),被外佣殴打致死,她的家人选择的也是饶恕。近日报导的「游妈妈」,在更生团契的辅导下,饶恕杀害她儿子的高中生,令人感动。


在学校的管理,「小功」可抵「小过」,「大功」可抵「大过」,为了匡正学生行为,给予学生补救机会,理当如此。但是,在良心、道德、灵魂、圣洁的罪愆上,是「饶恕过犯」的问题,不是「将功抵罪」的问题。以上述例子来说,有的未得饶恕,有的得饶恕。


世上宗教大多是劝人「行善抵恶」,只有耶稣基督以言行教导「饶恕」的真理。


无条件的爱


譬如,「诸恶莫做,众善奉行」,我也知道,可是如果我的善行少,恶行多,或者「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马书七章19 节),那又该怎么办呢?善恶真的可以相抵吗?譬如说,我闯红灯,被交通警察抓到,我说:「我平常都有遵守交通号志,这一次违反,可不可以『将功折罪』?不要开罚单,拜托,拜托。」 如果他是个公正执法的警察,可以答应吗?


人若做七件善事,三件恶事,加加减减,三件恶事可以不追究,因为还有四件善事?


此外,在民间的习俗,生者常给死者做「功德回向」,照地藏经的说法,是有七分之一的果报,这是如何算出来的?如果我多做七倍或七次的功德,是不是就可以完全「功过相抵」死者的「业障」呢?而且,如此一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律,不也就遭到破坏了吗?


我的两个孩子,白天出去工作或上学,晚上回家吃饭睡觉,他们不必为我「做善事,积功德」,一样可以坦然无惧的回家,因为他们知道,我爱他们是没有条件的。上帝爱我们也是这样。圣经上说:「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希伯来书四章16节)


因信得救恩


以弗所书二章八至九节也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所以,我们不必自夸有多少善行,不必在乎自己的善行够不够,而是要在乎我愿不愿意接受上帝的恩典,与上帝有没有建立美好关系,有没有那种「回家真好」的感觉?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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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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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没有意思要人犯罪之后被毁灭,罪不是神创造的心意,这一位神是好神。
问题在于圣徒回家的路上有试探与凶恶,圣经不也在讲以色列遭受审判的事
吗?义人因信得生命这是正确的教义,神的审判的原则也是纯正的教义,教
会的讲台在讲神的审判这件事情上忽略了,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然后讲到
神的爱,讲神的爱是不是就可以轻忽呢?这也未必,相反地,讲神的爱才是
更多产生指指点点的效应。我们不喜欢被责备犯怎样的罪,我们有神的爱吗
?圣经的任何一句关于神的审判和神的爱的言词在圣灵的光照之下没有人可
以被称为义,我们却要顺从神的心意,好像神称呼挪亚是敬虔的义人,神要
亚伯拉罕作信心之父,神也看乔布是义人,我们就不能否认神的心意。


说神的爱是要弥补对罪人的审判,这又是在说神是作恶的神,好像是神亏欠
对罪人的爱,这样就颠倒了。神赐给人恩典,人要将荣耀归给神,这是正确
的顺序,好像是神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人要在神之下认识真理。我这样讲
如果有人要解释成为股票市场的加权指数要提高,我就真的不知道要说甚么
了。这和市场经济没有关系,可能还是可以沾上一点关系,却不是我的原意
。看一看欧洲的光景就知道教会走世俗化路线有怎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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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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