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督徒离婚与法律方面,可能需要做进一步探讨。我试着对此做进一步分享。
国家法律许可离婚,国民可否在合法律的情形下,经协议或判决离婚?
可以!
社会是否同意夫妻不合或其他因素可以离婚?
是!
基督徒是不是国民?
是!
所以,基督徒离婚,有无违法?
没有!
那么,基督徒可否依法离婚?
???
基督徒,同时有二种身份:
地上的国民和天上的国民。
地上国,有地上国法律,
天上国,也有天上国规范。
地上国的法律,去查六法全书。
天上国的呢?去看圣经。
那个国比较大?天上国,还是地上国?
哪种规定比较大?圣经,还是六法全书?
违反地上国法律,叫「违法」。
违反天上国规范,叫「犯罪」。
哪种较严重?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例子。
非洲某部族,发生一件事。某女生的哥哥,和临村女生发生关系。因此,部族会议依当地规范及习俗,判决此无辜的妹妹,要被临村全村男人轮奸。他们,也如此做了。那位女孩,后来向全世界发出呼声,控诉这件恶事,大家才知道这件悲剧。
这个惨绝人寰的悲剧,合乎社会标准、合乎习俗、合乎规范,甚至可能也合乎原始部落的法律。
但是,这是对的吗?
合法去强奸那位女孩的男人,有没有犯罪?
如果是基督徒,可以参与此事去强暴那女孩吗?
我提这个夸张的例子,是要提醒一件事:
任何法律,与圣经规范一比,基督徒该用什么标准,就昭然若现。
我绝不是鼓吹违反法律,绝对不是!
我是在强调,当法律违反圣经,或是法律的规定不及圣经时(像离婚条款),
基督徒该以哪一种为标准?以圣经为标准,还是以法律为标准?
如果基督徒仅以法律为标准,那我们与不信者何异?
回到圣经关于离婚的规定,除了那三点,还有谁能提出圣经依据?
我很期望能再听到更明确的圣经依据,但是,重点是:
圣经。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可以打折?
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
罪就是罪,再说一百万遍,「罪」一样不会变成「无罪」。
但是,「罪」与「罪人」,是截然不同的。
违反圣经规定离婚,再问我一百万遍,我还是说那是「罪」。(除非有其他经文)
但是,离婚的人,罪就比较大?要被谴责?当然不是!
不合圣经规定离婚的人,是犯罪,是罪人,但是,在神面前,谁有资格说自己的罪比离婚者轻?
不合圣经的离婚,是犯罪。
但是,犯罪的离婚者,是如我们一样,是软弱的人,只是软弱之处不同而已。
人的软弱,上帝的怜悯。
因为信徒软弱而离婚,就另眼相看、排挤、瞧不起、质疑、、、的信徒,
也正在犯罪,一样要在上帝面前忏悔认罪。
任何教会因为信徒离婚,就做出任何不合圣经的态度的,都要向上帝认罪悔改,
因为都已经自以为义,自以为比别人无罪。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学会:
对罪严谨,对罪人宽容?
严以律罪,宽以律罪人?
恨罪,但爱罪人?
对付罪,但饶恕罪人?
严斥罪,但怜悯罪人?
多少时候,我们一直反其道而行?
多少时候,我们正一直在犯「宽以律罪,严以律罪人」的罪?
求神怜悯我们的无知,赦免我们,因为,我们也都是重罪的罪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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