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发现,好像许多非基督徒对基督教中的『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有些误解。
首先,这句话『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有点太简化一些复杂的观念,甚至有时造成误解。
没错,以逻辑上来说,基督徒承认这句话是对的。
但是,请留意我以下所提出的东西,这是基本的基督教观念,有其逻辑性在:
1.每个人都有罪。
2.上帝完全无罪。(一个有罪的上帝,就已经不是上帝。所以在定义上,上帝是不能有罪的)
3.有罪的人,无法去到无罪的上帝的天堂去。只要有一点点罪都不行。(如果天堂中的人可以有罪,那天堂就已经有污染,不叫天堂了)
4.所有犯罪的人都必须被惩处,连一点点罪都必须被惩处(上帝的公义原则:罚恶)
5.在一生中,从小到老,从未犯过任何一件罪,行出完美的善良者,可以上天堂。(上帝的公义公义原则:赏善)
6.个人的罪不能以自己的善来代偿。
7.由于每个人都有罪,所以每个人都要下地狱。没有任何一个可以靠自己的善行上天堂。
8.由于上帝恩典,所以上帝成为人,就是耶稣。耶稣是完全无罪的人,也是完全无罪的神。借着耶稣的死,使每个信祂的人所有的罪,都被耶稣代赎。换言之,信耶稣的人,可以上天堂,不是因为自己的好行为,而是因为自己罪恶的惩处,已经被耶稣支付了。(代赎理论)(上帝的慈爱原则)
当然,有时乍看之下,基督徒口口声声说『罪』,实在很刺耳。
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大坏蛋,哪有甚么罪?
不过,请大家冷静一下,当作放屁也好,当成增广见闻也不错,好歹要了解一下基督教的说法是甚么。
基督教对『罪』的定义比较严格。
在基督教的定义中,『所有亏缺上帝荣耀的』,都是罪。
这定义很抽象,但大致可以想成:不够完美,就可能是罪了。
换言之,基督教对『罪』的定义是很高的标准。
另一个描述基督教『罪』的观念是:
『心中动淫念的,就已经是犯罪』。
换言之,还没行动,心中有坏念头,就已经是犯罪。
在基督教对『罪』的这种定义下,谁能说自己从小到大没犯过罪呢?
连孔子这种圣人都要『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七十岁之前呢?他也还无法修练到心中无恶念的阶段。
基督教除了对『罪』是很高标准的定义外,
对罪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犯罪了,就是在时空中留下污点,不容抹灭。
任何一件罪行,都无法藉由个人事后的行善来弥补。
举例而言:
我的妻子被强暴了,这件罪行,已经在宇宙间留下来了,无法抹灭。
事后,犯人支付我妻子再多的金钱、再多的悔恨,也无法让这件罪行消失掉,也无法抹灭我和妻子所受的痛苦。
所以,任何犯过罪的人,行再多的善,都无法弥补之前的罪。
只有从未犯过罪的人(耶稣),才有资格代替别人支付罪的惩处。
另一个基督教与罪有关很重要的观念是:
罪的惩处很简单…………唯一死刑。
任何人,只要曾犯过罪,就必须处死………下地狱。
所以,在基督教的逻辑上,如果没有信耶稣,那么每个人、所有人本来的命运就是下地狱。
是因为上帝的爱,开了一条活路………只要信耶稣,就能上天堂。
这才让人有活命的机会。
所以,文章开头的那句话
『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其基督教的逻辑顺序是:
『不信者本来就要下地狱,只有信耶稣才能被拯救出来上天堂』。
这时,又牵涉到另一个观念:
这么简单与廉价?
任何罪只要信耶稣就一笔勾消?
这问题牵涉到两个观念:
一、廉价?还是太贵了,付不起?
从以上介绍,大家应该可以知道基督教对『罪』那种超高标准的定义,以及对罪的严肃,和罪行惩处的严厉。
基督教认为,信耶稣得永生,不是因为太廉价,而是因为太贵了没有人付得出来。
刚刚有说过,犯了罪,是无法用事后的善来弥补勾消的。
这样一来,人的罪如何赎清?
岂不是毫无能力赎清了吗?
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会『感谢』上帝,因为是上帝恩典,才让耶稣替我们支付。
二、罪行的代价
基本上,基督教观念里,罪行的代价有两个部分:
1.对上帝:由于上帝是人世间一切善恶的最终审判者、是维持公义的仲裁者,所以人一旦犯罪,就必须接受上帝的审判。这是天上国的公义原则。
这部分的惩处,基督徒的罪,已经由耶稣代替了。
2.对受害者:基督徒依然要对受害者做出赔偿、接受法律制裁。这是地上国的公义原则。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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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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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3月6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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