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合宜的单位奉献,是良好的奉献行为吗?
我们之前已经思考过『非关圣工,纯粹为个人而要求大家奉献』的情形。
我也从圣经来分析,提醒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妥的。
请参阅:『
同时,我也提到,为了圣工,为了福音养生,是可以要求奉献的。
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来思考的,是这问题更深入的领域:
虽然为了圣工而要求奉献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奉献呼吁,是合宜的吗?
为不合宜的单位奉献,是良好的奉献行为吗?
我们必须谨记在心…………管家神学。
我们都必须做上帝的好管家,善尽管家职分。
奉献的钱,是上帝的钱。
对接受奉献者和进行奉献者,都一样。
因此,接收奉献的教会、机构、神职人员,必须善尽管家职责,妥善管理上帝的钱;
提供奉献的信徒个人,也必须善尽管家职责,妥善管理上帝的钱。
当然,管家要管理的领域很多:
金钱、家庭、工作、、、、、。
而即使对金钱的管理,也还有很多领域:
对个人私人用途的金钱、对家庭的金钱、对奉献的金钱、、、、。
我们今天所要思考的,只侷限在『奉献的金钱』部分。
让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
所有从事圣工,要求奉献的单位,不管是教会、机构或是神职人员,都妥善尽到管家责任,妥善使用这些奉献的金钱了吗?
除非我们睁眼说瞎话,或是我们一味隐恶扬善,
否则我们也知道答案很清楚—————当然不是!
然而,我们常常很难判定对方是否真的没善尽管家职责;
并且有不少部分,上帝并没给我们权利去评断;
同时,即使我们确定对方没尽责,我们也不一定有资格有权力要求这些单位改进。
因此,对于那些可能没善尽管家职责而接受奉献的圣工团体或个人,我们其实不需做太多的评断,也不需花太多时间去批判。
毕竟,有不少部分,是上帝与那些人的关系。
没善尽本分的,上帝自会进行管教与惩处,通常轮不到我们去费心。
但是,我们不去『论断』,不表示我们就可以不用去『评估』。
论断别人,当然不对;
但不去评估,却是擅弃职则。
今天我们要来思考的,不是圣工单位未善尽职责部分,而是我们在进行奉献时,是否有善尽职责部分。
这就带进另外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当我们将金钱奉献到一个管理不佳的圣工单位时,我们,对得起上帝吗?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手中的金钱,是有限的。
当然,有些信徒家财万贯、怎么花都花不完,但那毕竟是少数。
但即使是这样都不需考虑金钱多寡的富有信徒,他们也必须对自己的金钱支用,在上帝面前交差。
因为,不管钱多钱少,所有的钱,都是上帝所交在我们手中托管的,我们未来都将交帐。
多数的情形下,信徒手中能支用的奉献金钱,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
每当我们对这单位奉献出一块钱,也就表示说我们将减少对其他单位奉献出这一块钱的机会。
更令人恐惧的是,假如我们对一个不适任的单位奉献出一块钱,那就表示其他真正适任且急需奉献的单位将减少得到一块钱的机会。
结果,我们以为我们在支援圣工,其实却成了圣工的杀手,成为帮助魔鬼的帮凶。
这话讲得可能有点夸张,但观念却是很清楚的。
讲这种话,绝不是在制造大家罪恶感,也绝不是要大家活在恐惧里,更不是要给大家扣上大帽子。
但是,我相信,今天我讲的观念,大家大概很少听到,甚至从未听闻。
不过,我所讲的,合不合真理,大家都可以自行思考、用圣经检验。
我以下用一些实例来做一些讲解。
引用这些例子,绝不是要去批判谁、批判那个机构、论断哪间教会。
我讲这些,也绝不是要嘲笑这些单位,鄙视这些人员,更不是要定他们罪。
因为,真正有权力审判的,是上帝,不是我们。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轻忽我们奉献者必须善尽的评估本分。
而且,我也要严严的提醒,请不要随便套用在自己认识的圣工单位上,然后以此去指责那些单位。
引用这些例子,只是要让我们更清楚学习慎选标的、谨慎评估、尽好管家职分的功课而已。
如果有圣工人员看到这些例子觉得很不舒服,我也必须在此致歉。
但也请您认真省察自己的内心,有则改过,无则归荣耀给神。
例一、 请大家为我们单位奉献,因为我们奉献短缺,收支不平衡
说明:
这很常见。
包括教会和机构都有。
事实上,很多很认真作主工的圣工团体,真的是收支严重不平衡,服事者常领不到薪水,或是只能领取微薄的收入。
但是,我要做一个小小的提醒:
收支不平衡,当然是奉献收入不足。
但是(我不是说一定),我必须强调这种可能性:
会不会,收支不平衡,是因为………………支出不当?
当然,支出有很多。
有些,是对事工的支出;有些,是对于人事的支出。
请原谅我这样提醒:
不管是事工的支出或人事的支出,其实,有时,真的有相当不恰当之处。
我还是必须强调,我们不能轻易指控些什么、批判些什么。
因为,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我们绝对不能随便说人家支出不当。
然而,我也必须很沈痛的说,有时,真的是很不当。
而且,更令我痛心的是,常常,我们所见到的,是被华丽精美的神圣术语所包装,而轻忽了隐藏在这些伟大奉献呼吁下的缺失。
1.以事工支出而言,单位是否善尽事后评估的责任?
有些事工,其实可以用比较少、比较经济有效的经费来进行。
没错,有时或许是因为经验不足,有时或许是资讯不够,
但是,真的有一些,是因为没有好好评估成效所致。
因为有不少在初期无法事先知道的不适宜事工支出,在良好的事后评估中,常常可以发觉出来,然后进行补救措施,避免漏洞持续进展或扩大。
最怕的是,有洞了,没人在乎、没人评估、没人补洞,然后表面上事工一大堆,其实遍地都是洞,漏光光了。
在这种情形下,除非该单位真的用心改善这种缺失,否则的话,奉献进去的钱,可能有不少,都会被浪费掉。
2.以人事支出而言,这些人事费用合理吗?
当然,合理不合理,有时真的见仁见智,没有一定标准答案。
但是,当收支已经不平衡,而单位却没有任何人事改善措施,我也会觉得有点困惑。
最常见的人事改善措施,一是减薪,二是裁员。
裁员是比较严重的事,我们在此不提。
而减薪部分,不一定是要减员工的薪。
因为有很多单位的员工,薪水收入并不高。
同时,减薪也未必一定非要减多少不可。
另一方面,人事改善也不表示就非得裁员或减薪不可,而是指要认真重新思考评估人力配置是否得宜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有时,我觉得(这未必是真理),当单位必须减少人事支出时,负责人必须身先士卒,自己先减薪,甚至不支薪,尽量维持员工薪水,来维持事工运作。
如果,这时负责人继续领取高得偏离普遍状况的薪资,分毫不减,然后认为别的信徒有义务要奉献,我真的会很困惑。
爱护传道人是应该的,给传道人好的待遇是应该的,但发生收支不平衡时,却只知要求别人奉献,而没有任何自减收入的行动,我真的很难说这样算是合理。
另一种收支不平衡的情形,则是……………能力不足。
很多圣工单位,真的很有心,也真的很热诚献身为圣工所用。
但是,我真的不能不提醒:
有心而无智慧,进而要求大家奉献,就是个上帝的好管家?
当同样性质的圣工机构有二个,而这二个都一样缺钱,急需奉献,
这时,我们该奉献给哪一个?
是平常就能力不错的那个,
还是能力不佳的那个?
当然,如果奉献者有特别感动,而且觉得即使该机构能力不佳也无所谓,那这没有问题。
但一般而言,将钱奉献到能力不佳的机构,正如我之前的提醒:
这会不会减少了真正有能力作主工的机构得到奉献的机会?
在这一段里,我讲的,主要是『机构』,而非『教会』与『个人』。
教会与个人的考虑层面更复杂,暂不多提。
但机构比较单纯,教会是必须存在,但机构不是。
另一方面,机构常是因为有特殊圣工目标才成立。
这样的话,我们不难评估这机构是否有良好智慧在进行其圣工内容。
原谅我这样说:
很多机构,真的能力严重不足、做事极无效率、要求的奉献常常没有良好执行。
而且,越是没制度的机构,越容易犯这样的问题。
而这些缺乏能力的机构,却已经公开在对外呼吁众人奉献了。
很不幸的,很多奉献者,常常在奉献之后,根本不去评估接受奉献者是否良好执行与使用这些奉献。
没错,这里面,有不少是属于上帝的事,
但是,我们也无法脱除奉献者应尽的本分……………常常要做事后的评估与检讨。
为避免误解,我必须再多做一些额外的说明:
进行评估,请不要轻易掉入世俗评估的绩效与报表陷阱里去。
世俗的评估,常常将焦点集中在『量』的上面:
人数成长多少、金额成长多少、事工项目有多少、报表有多洋洋洒洒、、、。
我们要注意的,是『质』。
量当然也需留意,但质才是重点。
而质的评估,有时不是那么容易,也不能轻易下断言,
但是,有些实在太偏离一般社会现实状况的,我们也不难分辨出来。
比方说:
当初要求信徒为某事工而奉献,但事后却一直拖延未做,或是结果不做了
(但问题是,当初已经明确表明是要大家为某特定事工而奉献的了)。
这已经不仅是牵涉到能力问题而已,还可能涉及更严重的诚信问题了。
比方说:
教会要求大家为一台一般性事务机而奉献。
结果,别人几天就可以完成的购买事宜,该事工执行者却要花三个月的时间才买成。
有些人做事,本来就是拖拖拉拉、没头没脑、社会适应不良、工作能力极差。
这样的人,只因为宣称奉献自己做圣工,然后就开始收取奉献。
没错,这些人有权利要求奉献;
但请记住,我们没有义务奉献给这些人。
我们有没有义务要奉献?
当然有!
但是,是献给上帝,而不是给哪些人、哪些单位。
因此,上帝没有指定我们非得献给哪些单位不可,而是要我们依照圣灵带领,凭着智慧来进行选择。
例二、 请大家为我们建堂奉献
这更棘手了。
建堂是好事,但意见也常最分歧,各教会状况又各自不同,难以一概而论。
因此,我仅作一些小小的提醒:
建堂,真的有需要吗?
即使建,真的有需要那么大,花那么多钱吗?
我敢保证,我们所听到的建堂奉献呼吁,绝对都是非常伟大与神圣,一定有很多圣经经文的。
但我所要提醒的另一点是:
我们建堂的内心真实动机,到底是什么?
说真的,讲到动机,这就伤脑筋了。
我们几乎是不可能知道别人的动机是什么的。
除了深知人心隐秘处的神,谁能知道人心真正最深的那部分呢?
正因如此,我们千万不要轻易去判定别人心中真正的动机;
但也要小心,因为上帝绝不可能让我们隐藏我们内心真正动机来朝见祂。
原谅我这个严肃而戒慎恐惧的提醒:
在上帝的面前,我们都不可能自欺、欺人、欺上帝。
不管再怎么用何等神圣话语来包装,一旦我们用不纯的心来从事圣工,都将面临上帝严厉的眼睛检视。
但很不幸的,有时候,宗教术语讲多了,黑的说白一百次之后,
有时,真的可能会以为自己内心不纯净的动机可以被掩饰过去,
甚至连自己也被自己的谎言所麻痺,然后认为那些谎言就是真的。
然而,以神之名自欺、欺人、欺上帝,是何等大的重罪?
亚拿尼亚、撒非拉欺哄圣灵当场被圣灵击杀的事迹,该是我们每位信徒永不能忘的鉴戒。
建堂,真的是为上帝吗?
还是在以神之名的神功护体下,隐藏一丝丝为个人的念头?
有间教会建堂,教会盖得非常漂亮,也有很多非常良好的主日学教室。
建堂之前,理由真的非常感人:为了服务社区,让社区孩子可以来教会。
但是,真实动机真的是这么干净吗?
事实上,经过后来了解,事实真相可能是(请注意,我说的是『可能』,不是『一定』)…………教会牧长想利用教会主日学教室开才艺班赚钱。
我再强调一次,这未必是事实真相,因为还是有太多的可能性和解释了。
而且,即使是事实真相,也不表示牧长当初建堂都只有私欲的成分,而没有任何为上帝而建的心。
可能牧长真的是想开才艺班带社区孩子进教会,
但是,收费?牧长从收费中支取额外薪资?
我真的会有点困惑。
说真的,我很难很难说,牧长的动机是百分之百纯正。
当然,教会办才艺班收费不是不行,牧长从才艺班支取额外薪水不是不行,
但是,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
因为,如果假借建堂之名,行个人从中赚钱之实,那就绝对不行,是严重得罪上帝的行为,即使那种为私欲的成分只占百分之一。
我引用这个例子,绝不在谴责或批评哪些人,而是在提醒大家:
有时候,在神圣的说词里,被刻意掩饰的,是那不为人知的私心、是那不能拿到上帝面前的私欲。
当我们进行奉献时,请小心,不要被表面上那感人肺腑的报告所蒙蔽。
我们不能轻易怀疑别人的动机,但也不要轻易就完全相信别人的表面说法。
『愚蒙人是话都信;通达人步步谨慎』(箴14:15)
或许,有人会说:为了开才艺班而建堂,这非常少见。
我绝对同意,这确实非常少见。
但我引这个例子,只是用来描述那种『为了私欲或不纯正的动机,假借圣工名号来要求奉献』的现象而已。
不过,我也要提醒一下,教会开才艺班、托儿所的情形,可就一点都不少见了。
奉献者评估的原则,还是一样适用。
说真的,我们神圣建堂的理由,真的敢单独一人,站在上帝审判台前,让上帝彻底检验我们内心最深处吗?
换个方式说:我们真的敢在上帝面前,对祂说出这些建堂的动机和理由吗?
我必须很沈痛的讲:如果我们现今是在使徒行传时代,大概有不少,会当场被圣灵击杀而亡。
比方说: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和人比较?要和人比大小?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在进行比赛?要和其他教会比大间?
我们建堂,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钱太多没地方花,总要找个理由花?
我们建堂发包给这位长执,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图利此人?
我来承包这个建堂的工程,是不是有些成分,是因为要从中得取不当利益?
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了。
我真的必须说,在上帝面前,我们真的敢理直气壮向上帝陈述这些真实的动机与理由吗?
我们是否思考过:
现今有不少大教会,建堂的金额,常常是动辄五千万、一亿以上。
这是超级大的吸金工程,会吸纳非常惊人的奉献金额。
也因此,一旦出于不纯正的动机,甚至是错误的动机而进行建堂、呼吁奉献时,
这也表示,会有五千万甚至一亿以上的奉献无法移转到真正需要奉献的地方去。
当我们发现某教会建堂是出于不干净的动机时,这时我们继续为建堂奉献,不是不行,但真的要有更充分的理由了。
请留意:
不是只有那些领取奉献的单位必须站在上帝审判台前,
而是连奉献金钱的信徒,也必须对自己的奉献行为,站在上帝审判台前的。
我绝对不是说建大教堂是错误,绝对不是。
事实上,有时,这是件美事。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賙济穷人。
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甚么难为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太26:7-11)
但我一直在提醒大家要小心的是:
真的是这样单纯的动机吗?
真的是可以在主耶稣面前说自己动机是干净的吗?
若是,那我要感谢神,因为那可能真是一件美事了。
但若不是,那我们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了,因为我们尽可能不要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
我还是必需强调一次:
建堂有太多太多的可能性了。
我只是示范一些状况,而这些状况也确实让我们无法轻易说那是正确的呼吁奉献行为。
我们真的不能不警觉:
在很多看来虔诚、光明正大的圣工奉献呼吁里,其实,依然有一些,是掺杂不洁净的动机在的。
对这些不洁净的奉献呼吁,我们真的要小心一些。
例三、教会牧师请大家为他出国念神学博士而奉献
这种例子,理由非常充分,也算是相当合乎圣经,看来更是非常神圣。
毕竟,进修神学,更深深认识上帝,进而回国之后帮助教会会友更认识神,真的是好事一件。
这里面,难道还会出什么问题吗?
这样的圣工奉献呼吁,难道还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请留意我所讲的情形:
1. 出国读的,是野鸡神学院,可以混到一张博士文凭,甚至根本不是真正的博士文凭,而是其他学位,但回国却宣称自己拿到神学博士。
2. 出国挑的,不是真正公认严谨扎实的神学院,而是哪里好拿学位,就往那里去,挑课也以好拿学分为主。
我不知道,如果你知道牧师要做的所谓『出国进修读神学院』,事实是这样,那你还会觉得这种奉献合理吗?
有很多牧师,他们出国读神学,是真的非常认真扎实的。
但原谅我必须很痛心这样说:有一些,真的是如我上述所讲的不理想状况。
出国念野鸡神学院,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本来就没有人规定要唸一流的神学院。
但问题是,拿自己存的钱去念,顶多是自己私人与神的事;
但用奉献名义拿取会友奉献的钱去念,那可就严重了,因为那是上帝的钱,
而我们真敢在上帝面前理直气壮说:上帝!我拿你的钱去念野鸡神学院,以便日后服事你?
出国念神学博士,不行吗?
当然可以!
问题是,念这学位,是为了增添自己荣耀,要加增自己光环,还是真的要为了造就教会?
如果真为了造就教会,那么,有没有学位,并不是很必要的(除了基本的神学院毕业资历外)。
这时,那个博士学位,是在干什么用的?
有需要去读野鸡神学院以取得博士学位吗?
明明不是真正的神学博士,有需要谎称学位内容吗?
我们可以听到各式各样非常神圣冠冕堂皇的话。
讲的人,可以是许许多多从事圣工的人员。
但是,真的存得住吗?
真的经得起检验吗?
真的能不被时间暴露出来吗?
其实,很多虚假的神圣话语,在以神之名的包装之下,
久了,几乎都难免会因为彼此矛盾、言行不一,而暴露出其真实的一面。
以上,我们不断用一些实例来做示范,是要提醒大家小心各种奉献呼吁,务要谨慎评估。
以下,我们要讲一些奉献者实际可行的部分。
一、 圣灵的感动
这是很基本的。
需要奉献的地方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每个都奉献。
这时,寻求圣灵的感动,是很重要的基本原则。
但是,有两点要记住:
1. 圣灵是真理的灵。圣灵绝不会违反圣经。所以我们要认真研读圣经,才能更清楚圣灵的意思。
2. 不要轻易说感动就是来自圣灵。毕竟,我们是有罪的人,出现在我们心中的感动可以是来自圣灵、来自魔鬼、也可以是来自自己。所以,我们不要动辄说那就是来自圣灵,以免事后发现不是时,证明自己妄称上帝名号,触犯重罪。
二、 基本查验
有了感动,我们可做一些基本的查验。
像:合圣经吗?这事工合理吗?奉献需要的金额合理吗?这单位过去信用如何?、、、、。
但事实上,这部分能做的,毕竟有限。
因为我们实在不可能在短时间进行比较周详的评估。
但没关系,即使奉献错了,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我们已经尽我们身为一个奉献者的努力了。
三、 事后评估
这是我今天要特别强调,也是很多奉献者常常忽略的部分。
我们的钱在哪里,我们的心也在哪里;
我们的奉献在哪里,我们关注的标的也在哪里。
因此,随着对特定单位奉献之后,我们能了解的资讯也会变多、变详尽。
这时,我们开始比较有能力作更深的评估了。
很多一开始时不是很理想的奉献,在这评估阶段,我们常可以发觉出来。
一旦发现该单位不适任,我们就该仔细考虑停止或减少奉献。
继续对不适任的单位奉献,常常是不合宜的,而且是有害于国度整体圣工的,
因为,真正需要的单位,将缺少真正需要的奉献。
当然,在这阶段,我们依然必须寻求圣灵的带领。
同时,有时即使停止奉献,也不表示我们不认同、或是该单位不适任,而是圣灵带领我们将有限的奉献移转到其他更有需要的地方去而已。
这是一篇碰触到很多教会禁忌问题的文章。
我必须再次强调我的重点:
是在提醒奉献者要小心评估,而不是在论断接受奉献者。
我们举目望去,不管是在网路上、教会里、机构中,大量的奉献呼吁,不断被传递。
我们如何做个尽责的管家?
我们如何妥善做出金钱的奉献?
求主怜悯,求主帮助,让我们在面见主耶稣时,能蒙主称赞—————良善又忠心的仆人。
阿们。
小小羊
﹡﹡﹡﹡﹡﹡﹡回应本文前请先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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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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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提醒,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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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imon at 2007年08月16日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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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正有恩赐,又有心接受神学博士训练的基督徒,不会被弟兄姐妹忽略的。大部份的情形是,这位有心进修者已经在教会显明出他(她)的忠心。恩赐已被衆人肯定。甚至是已得到国外可信赖的神学院入学许可。
对这样好的神学人才或牧者,弟兄姐妹应该不会吝于资助。
另外神学院通常对有恩赐、但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都会给与较高的奖学金、或学费减免。对牧会多年的牧者更是如此。没有听说有恩赐的神学生因没钱缴学费,而念不下去的。
如果自认爲恩赐并不为衆人认可,那就要在各样服事上显明忠心,让认识的人都肯定,这人出国念博士后更能在神学界对众教会产生贡献。这种情况私下募款笔公开请求奉献更适当。如果要公开奉献至少要证明自己确实是个可造之材。服事经历,与着作最好能列出来。如果只讲需要,不谈本身条件,也不是个负责的募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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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阿斗 at 2007年08月16日 23:51
==============================================================
若是这样的话,没有评估到给人和接受的钱财(做圣职的用途)就是行不正确的事情,也是一种罪啊!
(小弟想起一段经文: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的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3:23】)
说实在,真正的好事奉者并不会那么在意这种奉献的问题,证明基本有能力在神学的领域可以真正完完全全地做神的仆人,放心奉献没有疑心其实没什么问题。
但是人还是有对于公开募款有一点疑心,毕竟社会上狡诈的事情那么多,我们真的更要好好反省做事奉是否合神的心意了?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19)
求神的大能帮助我们,能够真正的明辨是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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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7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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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这样的话,没有评估到给人和接受的钱财(做圣职的用途)就是行不正确的事情,也是一种罪啊!』
关于秉澄弟兄所讲的这部分,为避免引发误解,所以我要再做更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基本上,这几篇相关的奉献文章,目的都不是要来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是要给任何信徒增加任何一项属灵的重轭。
我很厌恶教会中的重轭现象,也绝不愿做个加重轭给人的人。
我写这些文章,是因为发现,有太多信徒非常纯洁,而因为教会在这方面的教导非常少、甚至是禁忌。
因此,为了避免空泛而脱节的讲论,所以我尽量加入实际例子,用例子来和大家一起思考,这样比较容易记住一些重要观念。
以上,是基本的文章写作目的说明。
再来,就是关于『犯罪』的部分了。
我一直很小心,尽量不讲『犯罪』,或是『、、、就是罪』。
一些行为,有时即使我们认为不太妥当,我们也不能轻易就说人家犯罪。
比方说:
『赤身露体』,这行为是不是犯罪?
事实上,我们大概没有人会说这样的行为恰当,但是,『未必恰当』和『犯罪』可有相当程度的差距。
别的不说,单单为我们死的主,祂就是赤身露体死在十字架上的,而且祂从来没有犯罪。
回到奉献一事来。
没有进行奉献前的评估,没有进行奉献后的评估,
这样是不是犯罪?
当然不是!
事实上,有很多信徒,受限于学经历、人生历练、个性、、、各方面的限制,所以即使很认真努力学习,他们还是很可能都无法达成良好的评估的。
这样的话,这些信徒难道就是犯罪吗?
绝对不是!
什么一定是犯罪?
奉献者『动机不良』,一定是犯罪。
但是,奉献者『评估不良』,可不能说这是犯罪。
因此,如果您奉献的动机是干净的,这时,即使您评估的能力不是很理想,也绝对不需自责,或是自以为犯罪。
上帝知道您的努力,也不会做超过您能力的要求。
上帝绝不要求二千的赚进五千元,而是要我们尽我们所能而已。
『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
上帝看我们内心,而且,是照我们所有的能力来做要求,而不是照我们所没有的能力来要求。
我会强调『奉献评估』,是因为太多基督徒,即使本身有相当的能力,也可能没有深思过、或是听过这方面的观念。
因此,我提出这种观念,是在帮助大家、提醒大家,而不是在定罪。
另一方面,我们这里有相当多的弟兄姊妹,是非常优秀的高级知识份子、神职人员、教会重要干部、重要的教会余种。
事实上,这些人,都是正在进行,或是未来将进行教会教导或管理的人。
举例而言,这里可能有不少人,未来将是教会里的长老(圣经叫『监督』)。
身为长老,将负起看管教会的重责大任。
长老的观念错误,影响可非同小可。
长老观念正确,那间教会就有福了。
当我年轻时,带主日学、带团契,所服事的孩子,全部加起来大概不过二、三十人而已。
但这些孩子,后来,有好几个在长大之后,或是进入神学院,或是成为福音机构工作者。
我讲的教的,常是那些孩子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
我可不是不讲圣经,而是专讲圣经,但却不是一般讲台听到的陈腔滥调。
一样读枯燥无味的耶稣家谱,我尽可能让孩子们发现圣经中连这样枯燥的东西,都隐含极重要的真理。
我可以看见孩子们在我引导下,他们亲自发现圣经中上帝智慧时,那种眼中闪出的光芒。
这是何等令我欣慰,又是何等令我恐惧的事。
我,是否忠于上帝的托付?
我,是否真的尽一切可能正确讲出上帝的话语?
我所教所讲,都可能深深影响某些人一辈子,
而这些人,是未来将担当教会重责大任的人。
我们应该会同意,现今教会中有不少偏差行为、偏差观念,
教会的牧师、长执、小组长、主日学老师、、、,有不少,真的本身装备实在不太好,会讲出、教出、带领出不少错误不合圣经的东西。
我们不一定有资格与权利去要求这些人改进,但是,我们绝对有资格与能力认真装备我们自己。
我们未必能要求别人,
但绝对可以要求自己。
看到年轻的秉澄,我感谢上帝在祂国度中兴起这样的年轻人。
如果我们教会里,这样的年轻人多一些,我们的教会未来将更有希望。
我深深地期望,透过这样的园地,能兴起一批又一批上帝国度坚守真里的精兵。
我不是说自己就是精兵。
因为,我是个软弱者,也是个罪人。
我也和大家一样,还是在追求成圣,一样追求更认识上帝。
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学习者。
我们分享观念,分享亮光,而在这样的分享中,我们都能继续在信仰之路上成长茁壮。
愿上帝祝福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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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7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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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真的有血气...很「容易」冲动(其实我根本就是年轻人)
也很容易犯下论断的事情......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 我常常犯的毛病!
所以;应「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林后10:13)
回到这里来,其实应该说再怎样评估(有或没有其实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异了),也总不能回到当时的情形了。
况且真的是这样,『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上帝看我们内心,而且,是照我们所有的能力来做要求,而不是照我们所没有的能力来要求。
谢谢指正......祝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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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7年08月17日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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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书房看一本"黑白分明"的书,作者罗秉祥弟兄,
个人觉得不错,基督教伦理要"爱",但也要公义,
没有是非没有公义的爱不是真爱,有时只是纵容,有时只是敷衍,
有时更是因循惯性,没有进一步思考,没有应用 神赐的智慧,
反是有愧于 神,对于盲目的奉献个人真的非常不以为然。
我的作法是除非这个圣工或需要让我认同,否则不盲目丢钱,
只为交代或交差或满足平安感,我不知道你是否就是罗弟兄,
但你的论点跟罗弟兄是一致的,
即有真正需要的就不应随意把资源给非真正需要者,只因非需要者敢发声。
我的作法是在街上遇到可怜的社会边缘人,会给他们一点帮助,
但奉献给那些视奉献钱来得太轻易而不善尽管理的机构实在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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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路 at 2007年08月24日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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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路的分享。
我不是罗秉祥教授,但我在您介绍之后,也开始去拜读他的文章,获益良多,谢谢。
我相信,属神的真理,只要是愿意认真去寻求,上帝也愿意将祂的真理显给那些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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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28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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