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一直不愿意对这样的行为表示公开的意见。
但因最近oursweb已经有越来越多事例出来,而且开始有人认为不奉献者就是没有爱心,表示已经有不少信徒缺乏这方面的正确观念了。
因此,在参考资料极为有限的情形下,我在参阅大量圣经经文之后,写出这篇文章。
我不敢说自己对这部分的观念一定正确、一定合乎圣经,
但至少,我已经很努力尽可能依圣经来整理出这部分观念。
然而,圣经那么厚、经文那么多,难免有疏漏之处。
万一有兄姐发现有其他经文表示我的观念有误,欢迎提出指正。
关于奉献,基本上,可分成两部分:
奉献者,与接受奉献者。
关于奉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也都该是个奉献者,所以这不是今天要来思考的重点。
我们要来思考的,是另一个领域…………接受奉献者。
另外,奉献也可依奉献者主动被动分成两类:
奉献者主动发现需求,奉献者被动听到被奉献者提出的需求。
奉献者主动发现有人需要被奉献,这也没有什么争议。
所以今天我们要来思考的,是另一个角度…………被奉献者主动提出需求,奉献者是被动听到。
谁有资格要求别人奉献?
谁有资格呼吁别人奉献?
个人有资格要求别人为自己奉献吗?
什么情形可以?什么情形不宜?
圣经如何教导?
这些部分,很不幸的,我们很难找到文章、讲道、书籍的教导。
但因为确实遇到这样的状况,而我们坚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关于生命与虔敬的奥秘,都已经被纪录在圣经里了,所以,我们遇到事情时,就必须回到圣经来找答案,或是寻求认识上帝的心意。
因为这种私人奉献的问题很复杂,所以我们要小心来厘清一些部分。
我用一些实例来做一些说明与澄清。
1. 例一:
教会里有人有需求,但他并没主动请别人为他奉献,而是信徒主动自愿为他奉献。
说明:
这部分,没有什么问题。
因为主动者是奉献者,那位接受奉献的人,并没主动提出要求。
当然,有人愿意主动为这人奉献,不表示这人就必须接受这笔奉献。
但是,主动奉献的人,与被动接受的人,都没有什么问题。
所以,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
2. 例二:
有人发现教会有信徒有需求,所以帮他们出来呼吁奉献,但那些信徒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
说明:
这部分,开始有一些争议。
但争议还不大。
而且,通常也还算是合理合情合圣经。
3. 例三:
信徒自己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
说明:
这部分,就是我们今天要来思考的主要状况。
看过以上的例子,做出一些区别之后,
我们还要来区别一些更深入的信仰上的领域。
1. 奉献?借钱?乞丐?
我们用很粗俗的话来思考:
奉献,就是不用还的;
借钱,是要还的;
乞丐,是不用还的。
奉献,是神圣的;
当乞丐要人给钱,是比较不好的。
所以我们要谨慎使用『奉献』这名号,也要小心分辨其内容实质。
实为乞丐,或近似乞丐,但假借奉献之名,是万万不行的。
2. 为圣工?为私人?
为圣工需求而要求奉献,没有什么问题;
但为私人需求而要求奉献?
3. 为教会、机构这类团体?为个人?
通常,为教会或机构这类团体而呼吁奉献,多半没什么问题(但当然还要考虑其内容);
但是,为个人而要求奉献?
4. 神职人员?非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福音养生而奉献,这没有问题。
『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3-14)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加6:6)
但是,非神职人员也有权要求别人为他们私人奉献吗?
另一方面,虽神职人员虽有权要求别人为其福音养生而奉献,但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非福音养生的私人事情而奉献吗?
5. 被动发现?主动要求?
这部分,在我们一开始的三个例子里,就已经提过。
但因为这很重要,所以再提醒一次,以便大家进行思考。
有需要的人,被人发现,而发现者主动为他奉献,这通常没什么问题;
但有需要的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
我们来整理出一定可以的。这部分经文太多了,就不提了。
1. 为圣工而要求大家奉献,是可以的。
2. 当教会与机构,进行圣工时,要求奉献,是可以的。
3. 当神职人员靠福音养生时,当事人要求大家为他的福音养生而要求奉献,是可以的。
当一个人,不是神职人员,也不是为了圣工,而是为了个人私人,很不幸的,
我在圣经里,找不到任何可以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的依据。
请注意,请大家『奉献』,和请大家『捐款』,这有相当大的差距。
我们尽量不要滥用『奉献』这名词神圣的名号。
当然,经济上发生困难的,在社会上,是常有的事,为此而捐款也很常见。
但容我提醒:
当事人『自己主动』要求大家捐款,和当事人『被报导』需要被捐助,这也有很大的差别。
同时,『请大家帮助我』,和『请大家为我奉献』,这也有天壤之别。
名词使用时,宁可多用不冒犯神圣的『奉献』名号的『帮助』,也不要轻率使用『奉献』,更不要恣意使用圣经中鼓励奉献的经文来要求别人为我奉献。
因为,『帮助』这名词,可不是天经地义,也没有任何强烈的强制性或要求性;
而『奉献』这名词,是具有强烈强制性和要求性的。
当一个个人有金钱或物质上的需求时,他可以采行的方式如下:
一、 工作
这部分经文太多了,也没有什么争议,
圣经也不断提醒,要大家辛勤,不可懒惰。
所以经文我只提出一段值得省思的…………不做工,就不能吃饭。
『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也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做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甚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6-12)
事实上,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奉献时,我们要看看他工作的部分。
1.是真的很认真工作了吗?
即使失业,是很认真找工作了吗?
很多人根本就不认真找工作,只会每天怨天尤人。
有时即使找到工作,也东嫌西嫌,嫌薪水少、离家远、事情多、老板差、同事不好、、、。
一个缺钱的人,对工作还挑三减四、这不做那不做,然后要求大家为他生活奉献,合理吗?
帮助懒惰者、养成懒惰者,合圣经吗?
2.个人生活开销合理吗?
很多要求奉献者,明明收入已经不佳,还将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去,
这样要求大家奉献,合圣经吗?
3.认真存钱了吗?
圣经也教导我们要储蓄、为未来的规划而预备。
但是,很多人却似乎不在乎先工作存钱,就直接大胆要求大家为他某些需求而奉献,这样合圣经吗?
4. 无工作能力者
事实上,在无工作或失业者里,有一些,是无工作能力者,特别是精神病患。
这些人,是精神耗弱,或是心神丧失。
这是个人、家庭、社会的不幸。
这些人,在工作机会中,是弱势者,他们确实很难找到工作。
请大家特别留意,面对一个行为能力不佳的人,我们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但相对的,他们也无法享有一般人能享有的待遇。
问题在这里:
当这些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时,我们竟然就信以为真?
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他有能力上网请求大家为他奉献,这表示他有电脑,或是有钱上网。
请问,这些钱哪里来的?
另一方面,一个成人精神病患能做出奉献要求,这表示他经过数十年的生活,经济上至少没有饿死。
请问,谁在养他?
我们对精神病患的各种言语,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
所以,他们有言词的攻击时,我们要体谅;
但同样的,他们说自己有多可怜、自己经济多不好、多需要奉献时,我们也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
对精神病患的各种叙述与言词,轻率就相信,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不智』,绝非圣经的教导。
圣经不断要求我们要做的,是做个智慧人。
二、 借贷与寻求社会援助资源
这也是社会上正常的筹钱模式。
正当的借贷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向银行借、向亲友借,当然,有时候必须有抵押品。
除了借贷,还有各种社会福利管道可以提供援助。
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个人需求奉献时,他努力找过资源了吗?努力找过正当的借钱管道了吗?
在过去,为了留学,很多人家里是要卖土地、全家一起努力工作存钱,然后供应一人出国唸书的。
然而,只因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就不需家里出手(因为家里没钱?)、不需努力寻找资源、不需努力找借钱的资源,就可以公然光明正大请大家为我奉献?
借钱,是要还的。
要求奉献,是不用还的。
难道,我们好像乞丐?然后套上圣经神圣包装的宗教术语来美化乞丐的行为?
关于借贷,我还要提醒:
当一个人都已经四处借贷无门时,有时,真的要稍微对此人提高警觉了。
会不会因为他是精神病患,所以人家根本不肯借钱给他?
会不会因为他信用不好,所以人家不借钱给他?
会不会因为他人际关系有问题,所以找不到人借?
还有太多太多的原因了。
请记住,私人原因『借钱』是可以的,是有圣经依据的,但『主动要求奉献』是没有明确圣经依据的。
也请记住,借钱是要还的,奉献是不用还的。
不想去借钱还钱,而想要求奉献不用还钱,是严重错误的行为。
也就是说,可以尝试找基督徒借钱,但对方并没有非借给你不可的义务。
同时,借了就一定要还,不能借而不还,然后美其名叫奉献。
没先尝试向基督徒借钱,就直接诉诸公开请大家为自己奉献,是非常不当的。
在基督徒之间,因为生活经济上的问题(不是商业行为)而发生借贷关系时,圣经的原则是:
1. 不可取利。
2. 要视能力,尽量帮助借款人。
3. 取担保品时,要尽量从宽。
但是,以上三点,都不是借贷者有权利对出借者的要求,而是出借者自己的决定。
换言之,向基督徒借钱,然后用这些经文要求对方不可取利,又是另一种错误的行为。
一些参考经文如下: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利25:35-37)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那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申15:7-8)
『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申23:20)
『你借给邻舍,不拘是甚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申24:10-13)
三、 乞丐
当基督徒之后,是否就不可能当乞丐?
当然不是!
路加福音里拉撒路就是到死都是可怜的乞丐。
但问题是,当乞丐的原因充分合理吗?
如果你是生在印度贱民阶级,如果你是像电影『萤火虫之墓』里战后丧失父母贫苦无依的兄妹,或是大飢荒时代,那当乞丐,甚至饿死,都情有可原。
然而,当身处一般正常国家、身体有手有脚,当乞丐,是非常可疑的,也绝对不合圣经的。
在这种情形下,上帝悦纳我们当个四处向人要钱的人吗?
上帝喜悦我们大胆用『奉献』这种神圣的名号,来包装乞丐的心态吗?
支持这样的行为,甚至鼓励这样的行为,合圣经吗?
圣经当然提到很多我们要有爱心、要济助穷人的经文。
但圣经也大量提到要有智慧、不可懒惰、不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的经文。
在这里,我们要来看一些经文。
我也必须说,很不幸的,这些经文,也没有办法支持那种『主动要求别人为我奉献』的行为。
1.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賙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箴28:27)
『圣徒缺乏要帮补』(罗12:13)
这些经文,都是针对奉献者而言,要奉献者有爱心,但可不是说自己就可以要求别人来为我奉献。
2.『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箴3:27-28)
请注意这里提到『应得的人』。
坦白说,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一点都不是应得的人。
事实上,我必须强调,圣经不断强调要帮助穷人,但绝对不是假穷人,而是真穷人。
如何分辨真假,就要有智慧。
常常说自己很穷的,常是假穷人;
反而真穷人,反而常很有骨气绝口不提自己的穷。
3.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雅2:15-16)
这段经文,是我到目前为止,似乎暗示在生活发生严重困境时,信徒可以主动请人奉献的经文。
但是,这也仅止于暗示,因为这段经文,主要还是针对奉献者,而非针对要求奉献者。
另外,请记住这里所讲的『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这是一种基本生活经济严重陷入困境的情形,也绝对是真正的穷困,或是生活发生急难的状况。
事实上,如果信徒真的生活发生困境,我们极力帮助这些人,不仅是必须,也是应该。
但一样的提醒:真的是发生困境的吗?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是流程顺序、优先顺序的问题。
前面已经提过,是否已经找过各种正常管道寻求协助?还是大胆直接进入教会奉献体系?甚至更大胆跳过自己教会,直接寻求更广泛的奉献体系?
下面这段经文,也可以给我们一些省思…………家属的责任和教会的责任
『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提前5:4-5)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提前5:16)
这些经文,提醒我们:
1. 要先叫家人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2. 教会要救助真无家庭援助的人。
3. 个人经济问题寻求援助的顺序是:先是自家人,再来是自己教会,再来才是其他更广的基督徒管道。
类似的,我们还可以继续推下去:
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了吗?
跳过自己教会,或是还没有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就公然来网路上要求众信徒为个人奉献,正确吗?
反过来说,如果这人已经寻求过自己教会援助,而教会拒绝时,或许教会有问题,但是,是否更有可能的是,当事人的教会已经拒绝为这人行为背书了?
以下,我们要来看一些实例。这些例子,都是实际上曾被公开在网路上的例子。
例一、请大家为我去读神学院而奉献
分析:
要读神学院,家里没钱,可以先去工作赚钱存钱,存够了再去念,还可以半工半读,也可以向银行借钱、、、。
事实上,一般人在社会上读书,不就是这样准备的吗?
为什么要去读神学院,就敢光明正大要求大家为他奉献?
读神学院的人,岂不是更该为主卖命吃苦,为何反而敢要求比社会上的人唸书还轻松的奉献要求?
请记住,这些人可还没达到圣经『为福音养生』的标准,而只是准备进入而已。
所以,这些人还没有资格用福音养生的经文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另外,用『从事圣工』的理由,也还不充分,因为现在也还没真正进入圣工。
一个自己都不先认真努力的人,轻易就敢伸手向人要钱的人,未来能当个好神职人员?我个人倒是很担心。
关于这点,身为神学院院长的唐崇荣牧师,就曾严厉谴责过这种要读神学院就先要求大家为他奉献的现象。
换言之,这可不是身为平信徒的我个人的感受,而是连身为牧师、身为神学院院长都看不下去的严重错误现象了。
另一个类似例子的理由,则是『因为身体不好,无法赚钱,所以需要大家奉献金钱让我能去读神学院』。
问题是,如果身体不好不能赚钱,那么,未来身体能负荷当神职人员吗?
例二、请大家为我唸书而奉献(非神学院)
分析:
要出国唸书、要读大学,前面我已经提过,有很多方式准备经费。
如果已经在工作,而经费不足,就该继续工作存钱,或是贷款借钱。
这是一般社会的常情。
为什么这种非关圣工、又非神职人员,只因为是基督徒,就可以公然要求大家为他这些需求奉献?圣经依据在哪里?
社会上的人都要那么努力辛苦的存钱预备,基督徒竟然可以比一般不信者还不如?
我们若以为只要当基督徒就可以这样要求,或是支持这种错误行为,那合圣经吗?
例三、为我要学习某技能而奉献,以便我以后从事圣工
分析:
同例一的分析。
例四、为我个人经济而奉献
分析:
是否认真工作了?
是否认真找工作了?
生活开销是不是太大?
金钱使用是否不当?
是否真的生活困难?
是否真的找过各种援助管道、借贷管道?
其实,经过分析,那些主动要求别人奉献的人,很少能通过检验的。
另外,我也敢讲,那些宣称自己经济困难,但要求奉献的金额,每月生活费需求越高的,越值得存疑。
例五、我是神职人员,但要出国唸书,但不是念神学院。或是我是神职人员,但我有某种需求,但与圣工无关。
分析:
神职人员有权利要求信徒为其『福音养生』而奉献,
但很不幸的,神职人员这权柄,不是无限制可以放大使用的。
神职人员要去旅游,是不能主动要求奉献,或是主动要求教会资助的。(除非教会或信徒主动)
这是属于私领域,非关圣工,也不是为福音养生。
同样的,神职人员出国念神学院,若是教会同意,那要求奉献倒无妨。
但神职人员自己,或是家属,要出国唸书,又非念神学相关,那就属于私领域,非关圣工,也不是靠福音养生,就必须自己筹钱,不应请求奉献。
例六、请大家为我奉献,让我有钱买属灵书籍
分析:
要阅读属灵书籍,有很多管道。而且常常是免费,或是很低廉的费用。
图书馆、教会、网路。
既然没钱,为什么不使用这些现成费用低廉的管道来阅读属灵书籍?
事实上,不仅是这例子,其他例子也一样,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常常没有优先选择更低廉的方法,就直接诉诸奉献呼吁。
这是非常不妥的行为,严重侮辱『奉献』这种神圣尊贵的名号。
终于大致写完一些重点,也作了一些实例分析。
最后,我必须说,
1.『奉献』这名号与行为,是非常神圣的。不得轻率使用,更不得轻率使用在自己身上。连保罗靠福音养生,都不敢轻率使用来要求别人为他奉献,我们岂可如此大胆,轻率用在自己身上?
2.非关圣工、非靠福音养生,而是为个人私人需求而主动要求大家奉献,是大有问题的行为,没有明确圣经依据。
3.真有需要时,请使用『请帮助我』,来取代『请为我奉献』,以免亵渎奉献的神圣性。
4.本文的重点,是在针对这种『请人为我私人奉献』的行为作探讨,而非针对奉献者。
盼望这样的分享,能提供大家一些思考的方向。
更盼望这样的文章,能提供大家一些正确的态度,也能遏止错误行为的蔓延。
其实,信徒这种公然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的情形给不信者看到时,他们这些不信者,心中作何感想?
是认为美好见证的多,还是认为基督徒无耻的多?
盼望我们都不是做出羞辱主名行为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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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之前我因为薪水被拖延导致我必须向
教会求助他们帮助过
我必须让大家明白短时间可以可是各人必须要了解
这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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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林芯 at 2007年08月8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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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状况是以怨恨上帝的心态说你们不是基督徒吗?
你们不是有爱心吗?
现在我要试一试你们的爱心,
等到有一天我被上帝大大使用的时候也许可以分一点好处给你们。
喂!
有没有搞错啊?
存这种心态搞教会复兴的人上帝可以让你先风光一阵子,
然后在你的仇敌面前上帝可以使你的高楼变成平地,
使你的十字架成为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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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8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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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小小羊的说法。
当我看到,有人为自己个人需要而公开要求奉献时,有点感到惊讶。除非是没有工作能力,没有办法得到社会救助。万不得已才向教会申请爱心救济。
但是我看到的是,为留学,学费,学才艺。为什麽不能自己赚呢?如果留学太贵,赚不来,为什麽没有认识的人支持,反向不认识的人来要求捐款呢?
我个人对这些募款者的动机感到疑惑,人穷志不穷,基督徒凭信心生活。如果神没有预备,我就刻苦过日子。留学,学费,学才艺都不是基本生活所需。这样公开要求捐款,真不是个好的做法。
谢谢小小羊点出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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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阿斗 at 2007年08月9日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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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不是公平的?
有两种观点可以被提出来讨论。
第一,
你住在亚热带的岛屿,
你从小时候就听过也见过劳力士表,
你说你愿意努力向善,
你说你愿意谦卑学习,
设计制造劳力士表的技艺会自动跑到你的面前来吗?
不会。
你的祖先飞黄腾达之后要用钱买劳力士表,
你的子孙功成名就之后也要用钱买。
是因为你有亡国奴的心态吗?
不是。
是因为你不愿意吗?
不是。
第二,
你住在欧洲阿尔卑斯的山区,
你从小就听过但是没有见过爱琴海的阳光,
你说你愿意努力向善,
你说你愿意谦卑学习,
爱琴海的阳光会跑到你家的窗户外面吗?
不会。
可见不是因为你有愿意奉献的心上帝就要照你的意思成就,
是上帝感动你然后你才说我愿意,
不是因为你说我愿意所以上帝被你感动。
你可能只有一个廉价的数位电子表,
你可能只看见太阳光线却感受不到热度,
你仍然可以为了电子表和不热的太阳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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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9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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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基督教工作五年后写的代祷信。
http://bbs.org.hk/pc/pccon.php?id=83&nid=9059&tid=182
从那一次开始,我没有在信上写钱,为钱写了。
我的旧blog:
http://bbs.org.hk/pc/index.php?id=smalltomato
新blog:
http://kwoksimon.blogspot.com/
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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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malltomato at 2007年08月9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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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曾经说认罪悔改先于重生得救,
现在我发现台湾靠着市场经济起家的基督教事业多,
对于真理有正确认识的教会领袖少,
在教会合一的口号之下我的错误言论可能会导致新教徒后退回到天主教那里,
所以我不仅要更正个人的想法也要让人知道之前的错误。
尼哥德慕不知道甚么是重生,
但是从犹太教的观点来看他知道甚么是悔改,
因为他知道也承认耶稣行了神迹,
他去找耶稣的行为本身就可以被看成是有意愿要悔改。
耶稣有没有说我等你很久了,
然后对他神秘地一笑说你不知道你得救了吗?
没有。
耶稣没有选定一个好的地段在那里摆摊子等人上门替人算命,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所以耶稣指明了他的悔改必须是因为重生,
不是因为他信所以产生了悔改与重生,
而是因为永生的源头使罪人重生而产生悔改与信心的果子。
这样当你发愿要成就基督教的大事业又等待有基督徒热心参加之前,
你可以先检讨自己到底重生得救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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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8月9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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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
您这一篇写得很长又很用心,虽然全部读完要花一些时间,但值得啦!
其实,教会长久来,在一般的词语的用法上都有一些积非成是的误用.
例如:"释放"信息(大概是从英文deliver a sermon直翻吧?);主啊!你"配得"我们赞美....;聚会结束时,牧师祝福说:我们一起领受神的祝福(听了差点没昏倒!)
您所说的"奉献"也是如此.
望文生义,奉献是"奉上","献上"的意思,所以是一种由下而上的行为.所以圣经有关"奉献"的经文,都是指向对 神的摆上,无论是实质的财物或是精神上的投入.
英文的奉献,一般翻为make an offering.这个用法比较广,所以产生了对牧师"奉献",对弟兄姊妹"奉献"的习惯用法.
严格来说,这种用法实在不太恰当.所以我宁可用"支持","捐助",或"餽赠".
上述对于传道人,神学生,或弟兄姊妹的"奉献",英文一般用"donate",是指一项慈善的捐助.如希伯来书13:16"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
教会是个群体.难免有些弱势的肢体,我们适度地以实际的财物来帮助他们是应当的.
若是传道人的薪资教会给的不足,弟兄姊妹基于照顾(在此我不用"尊敬"啦!)传道人而有所"支持"或"餽赠".捐助的人,受赠的人,两方面都有平安就好了.
至于您所说的神学生受支持恋神学院的事.因为这是另一个大题目,有机会我们再多交流.
愿主耶稣的恩惠与大家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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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抢救小羊大兵 at 2007年08月10日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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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曾经长期为出国读神学院的一位姐妹奉献
后来这位姐妹也成为传道人
当时的想法是我用金钱支持她的摆上
等于是自己也在她未来传福音的事工上有份
那个奉献我个人感到很平安
但后来也有类似的例子
并且是个别主动找我奉献的
内心没有感动和平安也就没有为她奉献
事后也证明我当时的决定是对的
我觉得面对疑惑又无法立时清楚教导
祷告寻求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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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思佳 at 2007年08月10日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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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佳姊妹所提的祷告寻求,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就算是正确合宜的奉献呼声,我们也不可能对每一个都进行奉献。
我们都必须寻求圣灵的带领,做个好管家,将有限的金钱资源,投入上帝要我们奉献的标的里去。
不过,因为这篇文章的焦点比较不是在这方面,所以我没有太多着墨。
我担忧的,还是这种在教会中还算相当常见的『为个人需求要求奉献』的现象。
我相信,像阿斗网友一样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的信徒,应该很多,但是,在教会里,大概没有人敢问这种行为是否正确。
毕竟,『奉献』这帽子实在太神圣,没有人敢发问或质疑。
就像有人动辄搬出『上帝告诉我、、、』这种超级神圣的用词一样,会吓倒很多一般信徒。
而教会对这种要求奉献的行为也似乎没有明确对这方面的教导,也似乎没有制止与谴责。
我对这样的情形,非常忧虑。
在教会里,正确的行为必须被鼓励,错误的行为必须被纠正。
对错误的行为放任不理,这是很可怕的放纵。
因为,人是学习的动物,好的行为,大家会学;错误的行为,大家也会模仿。
我讲一个现今还在读神学院的牙医师朋友的真实事例。
他已经结婚生子,要养家活口。
在离开之前服务的牙医诊所,即将去神学院就读前夕,他在和我谈话时说:
『为了去读神学院,我已经准备好多年了,等到今年才能实现』。
我知道他所说的准备可不是心中的回应呼召而已,而是真的在学费与经济上的预备。
虽说牙医师还算有相当程度的收入,但毕竟一旦去唸神学院,届时将无法工作,不再有收入。
而孩子要唸书、家里要生活,钱从哪里来?
所以他花了好几年的时间,辛勤工作、努力存钱,等经费够了,才能去读神学院。
而且,他读的,可不是三年制的道学硕士,而是七年制的神学生。
事实上,以他的学经历,他根本不需从大学部开始读起,直接进入研究所课程即可。
但他认为,要做神的工作,基础很重要,而他自觉基础不够扎实,所以愿意屈降,已经医学院毕业,但还是愿意从大学部神学院一年级开始读起。
说真的,这样的人,以后当牧师当传道,会不认真爱主,我也不太相信。
如果,连一个收入还算不错的牙医师,要去读神学院,都还要这样存钱准备。
那么,许多宣称愿意为主献身的人,在经费还不够时,不愿意先工作努力存钱,就胆敢要求别人奉献,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不是说我们不能为经费不足的预备读神学院的人奉献。
事实上,我极力主张,我们要随时留意教会中那些无声而真正需要的人。
所以,我们如果发现有人经济状况不好,而他真的虔诚爱主,要去读神学院,但他却没有主动要求大家奉献,而是很拼命去工作存钱,这样的人,我们一旦发现,而且内心有感动时,真的应该主动为他奉献。
但是,我反对的不是这种,而是上一段那种自己很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的哪那种准备读神学院的人。
有位牧师曾提醒过:
一个牧师,如果不知民间疾苦,不知道会友是要多辛苦努力工作,才能奉献出这些钱来给牧师做福音养生之用,那么,他怎可能真正爱护他的羊群?他怎可能真正善用每一分会友奉献的钱?他怎会真正感谢上帝差遣这些会友奉献金钱,即使金额微薄?
结果,浪费的、为满足私欲的、视为理所当然的牧师,当然就一大堆了。
当然,我绝不是要抨击神职人员,也绝对不是影射哪一位神职人员,更不是要大家去质疑自己所认识的神职人员。
这绝非我的意思。
我在乎的,是正确的观念。
我们本身要建立正确的观念,有机会时,也要将正确的观念传递出去,不要让一些错误的观念在教会中毫无制止的传递下去。
如果,我们能使一些原本以为可以理所当然要求别人为自己个人需求奉献的人,在提出需求前,能开始反省、谨慎的话,那就很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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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8月11日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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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什一去给真正需要的事工,而非自己教会这样子
算是尊重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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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林芯 at 2007年08月11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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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我们应该先厘清一个重要的概念--奉献。
基本上,我个人非常不赞成对传道人的资助被称为「奉献」。正如同小小羊开栏所提到的,不要滥用「奉献」这个神圣的名词!
此外,除非是个人主动愿意资助,不然,读神学院凭什么叫人家给钱?有很多人是读完神学院却最终不出来服事的。如果教会愿意「投资」自己教会的传道人,要他去读书,那么教会不能成立讲学金吗?这样,大家都有公平公开的机会去取得资助。
基本上,传道人在教会服事,都有拿工资。要读书,自己好好规划。教会给予的资助,应该公开而合理,而不是私相授受,或者甚至假资助之名行敛财之实,让自己日子大大好过、舒服!
此外,我见过神学生拿人资助的。我个人不大明白,怎么会有人脸皮这么厚的以为自己反正有在作主的事工,别人给物资与金钱,就拿吧!他不过就是个神学生而已!如果说,作主的事工就可以拿钱,那么为什么参与教会的团契,当组长、会长等等的同工,就没人给他们钱?
我倒是乐意不断思考这段经文: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10 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 11 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甚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 12 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
参考信望爱信仰与圣经资源中心:
「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这可能是犹太人根据 创 3:17-19 而推论出来的一句格言。甚至犹太拉比也要藉着工作维持生活。
基督徒群体讲究彼此相爱,难免有人利用这点而无限制的要求基督徒群体供应其经济需要,否则就以「没有爱心」控告之。保罗在此很清楚的告诉信徒:「自食其力」是基督徒应有的表现,甚至他不惜放弃自己的权利来教导「自食其力」的德行。
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2+Thess&chap=3&se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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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虎鲸 at 2007年08月11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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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拜读你的精心叵析关于奉献的圣经教导。可是可能回应的太慢了,不过还是有感而发。我绝大部分都是认同的,我们要有一定的风骨,不要太随意向人募款,我们也要好好的工作赚钱,预备将来要作的事奉。但是有一些我想提出来大家思想的:
1.为什么有人还是愿意奉献给他,如果有人愿意奉献给他,是不是支持他做一些错的事,还是这也可能是上帝的怜悯,有些人不应得的,上帝因着他的怜悯还是给他。上帝的作为我想不是我们可以去测透的,但是一定有他的美意。
2.我们会不会觉得那些要钱的人比较低等,我们绝对不要做这样子的人,事实上很多贫穷的国家,充斥这些问题,如果你有机会去的时候,他们都会伸手叫你帮忙,教会更是如此,从传道人到会友都会盼望妳帮忙拿点钱出来,从帮忙教会到帮忙个人的生活,例如帮他买猪或是甚么东西好帮忙他的生活。
我觉得这些问题也值得我们逆向思想。毕竟牧会是一项实际的事工,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处境,如果太过于公式化或公义化,或许也不是上帝的意思。好像耶稣在世上事奉的时候,他难道不知道有些人是来骗他的,是来占他便宜的,但是他好像也没有拆穿他们,他还是爱他们,与他们一同生活。他仍然是主,他没参与罪或不公义的事,但是他体谅,耐心教导,做榜样,这些等等也是很好的一条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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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leitheia at 2008年02月24日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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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itheia您好:
谢谢您的回应。
首先,有个地方,是我必须先说明一下的。
我这文章的背景,主要是台湾、香港地区。
我所讲的oursweb,也是主要以台湾、香港的信徒为主。
我所批判的现象,其实都是长时期观察oursweb与台湾教会实际状况所做出的。
我们都会同意,在台湾、香港这样地区,和贫穷国家,会有很大的差异性。
关于oursweb的奉献区,在过去,三不五时就常有个人出来要求大家为他奉献的张贴。
但最近已经好很多。
http://www.oursweb.net/devote/index.asp
关于第1点,有人愿意奉献部分,我们都会同意,有时,是出于上帝怜悯;但也有时,是支助错误行为。
到底是哪一种,有时真的无法很简单就做出判断。
不过,随着台湾经济不景气、M型化社会的影响,我们也会发现,整体信徒的奉献额度已经在减少,这导致很多需要奉献的单位或个人,会缺乏经费。
在这种状况之下,信徒对于奉献标的的评估,更是需要谨慎小心。
因为,当我们将有限的金额奉献给不佳的标的时,每献出一笔,就表示真正需要的地方就少了一笔奉献来源。
我想,这也是我们所不乐见的。
这部分,我有另一篇文章,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因为是为圣工的奉献呼吁,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献?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941213.html
关于第2点,我绝对同意,我们千万不要将贫穷者视为比较低等。
但是,对于贫穷地区那种『主动伸手要求』、『期待别人援助』的习惯,或是观念态度,我并不太赞成。
当然,假使自己觉得在那样的贫穷国家(不是台湾)领受是要去对这些要求者伸出援手,我并不觉得有甚么不好。
毕竟,个人领受不同。
对我而言,这是属于『济贫』领域。
可参阅这篇文章:
『一些济贫时常被忽略的问题』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872445.html
这也是我长期进行济贫事工,也在台湾比较贫穷的区块长期工作,并且长期思考济贫问题之后,所提出的提醒。
我强烈建议去思考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在贫穷的孟加拉创设『穷人银行』的经济学家,他所提出得很特殊的观念:
『对于穷人,任何慈善团体的捐款,都是错误行为。』
这不是一个活在象牙塔里的学者,而是一个活生生生活在穷人中间,想尽办法要改善他们生活的经济学家,所提出的深深的感受。
他这样说,并不是叫大家不要去帮助穷人、不要去爱穷人,而是要大家要有智慧,做更好更有效的济贫资源使用。
另外,我有一个小小的疑惑:
「好像耶稣在世上事奉的时候,他难道不知道有些人是来骗他的,是来占他便宜的,但是他好像也没有拆穿他们,他还是爱他们,与他们一同生活」。
对这段话,不知有没有具体的圣经依据?能否提供一下?
因为我暂时脑袋中,还想不出有这样的例子。
我这样说,是出于真心,也是真的很困惑,因为我一直很努力想,但还想不出来圣经里有这样的例子。
再次谢谢您的回应,愿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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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4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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