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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

忧郁症检测

近年来,罹患忧郁症的人数大幅度增加。
许多人已经罹患忧郁症,却不知自己已经有忧郁症。
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并没忧郁症,但却以为自己得了忧郁症。

以下提供一些正确性良好的检测量表,
大家可以帮自己测一下,以便评估是否需就医诊治。


不管结果如何,请大家记住:
这只是初步的测量,并非真正的诊断。
这些检测,只是一种工具,提醒大家是否需尽速就医而已。


另外,当您担心自己亲戚、朋友可能有忧郁现象时,
也可以提供这网站检测给他们,帮助他们评估自己是否需要就医。


『台湾忧郁症防治协会』
http://www.depression.org.tw/health/health.asp
这里提供了三种忧郁量表线上检测(简式、台湾人、青少年)。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基督教网站上常见的精神与人格异常表现

在社会上,常常会有各式各样的精神病患与人格异常病患。
这里面,有很多,已经在就医治疗;
但更多更多,根本未曾就医过。
网络世界也一样,常常可以见到这些病患。


除非我们具有警觉性,知道这些病患与一般人不同,
否则的话,各式各样的状况很容易发生。
这篇文章,只是一种简单的介绍,使大家提高警觉性而已。




一、 被害妄想
这是基督教各网站里,常常可以见到的情形之一。
病患具有强烈的被害妄想,以为谁要害他。
邻居要害他、家人要害他、同事要害他、老板要害他、牧师要害他、、、。
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要害他,病患纯粹是自己错误解读而已。


其实,很多精神病患与人格异常病患,都会有严重的错误解读,而且将这种错误解读信以为真的现象。
被害妄想,就是错误解读成『很多人都要害我』,而且将这样错误的解读信以为真。


这样的病患,会在各式各样的基督教网站流窜。
他们纯粹是无病呻吟,而非真正要别人帮助他们。
遇到这样的网友,如果您去安慰他,您会发现永无止境,因为,他们根本不受安慰。
安慰完这次,他们很快又会有新的被害妄想内容出来,永无止境。




二、 关系妄想
这也是基督教网络世界里,非常常见的精神与人格异常表现之一。
病患常会以为谁和他有关系。
其实,上述的被害妄想,也是关系妄想的其中一种。
关系妄想,可以有被害、被爱、、、、各式各样的表现。
这种病患,会在网络上说某某名人爱他、某某名人恨他、他遇到的人对对他有特别的态度、、、、。
读报读到明星找老公,就以为明星是在找他当老公;
电视看到大老板在找老婆,就以为老板是要找她当老婆。


这种病患,会将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错误解读成存在,而且信以为真。
病患所描述的东西,常是他个人的妄想,根本就不存在。




三、 攻击性
攻击性的现象,也是基督教网络上很常见的精神与人格异常表现之一。
我们不是说出现攻击性现象就表示这人精神有问题;
但是,出现攻击性现象时,我们一定要注意该网友具有精神与人格异常的可能性。


攻击性现象,常常可以和其他各式各样的精神异常症状连结起来。
而且,这种具攻击性的患者,常常会造成网站的破坏。
比方说:
关系妄想可以和攻击性进行结合,然后就开始会出现患者以为谁的文章就是针对他,然后开始对文章作者进行攻击。
比方说:
患者以为文章作者就是他所认识的某人,然后开始进行联想与攻击。




其实,一般正常人,有时也会有误判的情形出现。
但是,一般人的错误内容是可控制的、可理喻的、不是全面性的。
而精神与人格异常病患这些错误的认知与解读的情形,是控制不住的、无法理喻的、全面性的。
事实上,这些患者,这些表现,都不只是在网络上会出现而已,而是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教会生活里,也都会出现这样的异常现象。


有些精神病患,会按时接受治疗与服药,并不会造成教会与网站的困扰。
没错,这些治疗中的网友,有时依然会有一些异常的现象,但这部分我们必须尽量体谅他们的软弱,并视状况提醒他们正确的观念。
我见过不少治疗中的网友,真的很努力在学习节制。
我们网站里,有时也会有这样的网友出现,只要这些人不具攻击性、不干扰秩序、也没有造成管理上的严重困扰,我愿意体谅这些软弱的网友,也请大家体谅这些人。
没错,有时我们实在不知道对方到底在讲些什么,但是,至少无害,不是吗?


然而,很不幸的,更多精神与人格异常的网友,没有就医服药,自己也完全不知道自己有病,然后在各网站流窜,造成很大的伤害。
破坏秩序、制造管理问题、攻击其他信徒、、、、。
由于没有就医服药,所以这些人的症状几乎都属于失控状态,完全不受控制。
病患无法接受别人的提醒,病患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妄想内容,病患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对这样的病患,他们需要的是什么?
是…………………就医服药。


请千万记住一个观念:
很多精神与人格异常的患者,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病,而且还常常拒绝承认自己有病。
除非他们已经就医治疗中,否则他们几乎很难建立病识感。
一般人感冒发烧了,会去就医,或是去药房买成药。
因为,正常人会有病识感,知道自己生病了,需要治疗。
但一个没有病识感的人,他是不会自己去就医寻求协助的。
(其实,一个灵性已死的人,根本无法信耶稣,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去找耶稣。必须圣灵先重生,之后才能信,也是类似的道理)


在实体教会与工作场所里,我们遇到这样的病患,或许可以尝试联络他们的家人,带他们去就医治疗。
没有就医治疗,再多的辅导与协谈,其实帮助都不大,而且是耗尽一大堆人的心力而已。
病人得了盲肠炎,不赶紧送医开刀治疗,这时再多的祷告、再多的安慰,也几乎都是枉然。
同样的,病人得了精神或人格异常的疾病,没送医治疗,也一样没什么用。


问题是,网站有办法提供这样的功能吗?
很不幸的,没有!
即使是精神科医师,也没办法单靠网络来进行诊断、协谈、处方、药物与其他治疗,
更别提多数网站的管理者根本没有医学背景了。
而因为网络的隐匿性与可疑的数据真实性,我们也没办法从网络上得知很多真实的基本数据,进而联系对方家属。
即使知道对方家属联络数据,但一旦进行联络,将使自己的网络身份曝光,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严重困扰,使网络事工整个瘫痪。


因此,一个管理良好的网站,几乎不太可能放任这些精神与人格异常病患为所欲为发言。
当网站管理采取放任政策,让这些失控的肢体到处攻击、洗版、谩骂时,表示管理者要承担起一些正常但心灵软弱的肢体被这些精神病患伤害的事实。
这种伤害事件,常常会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良好的管理,是站在维护大多数人权益,也尽量体谅少数人软弱的立场上进行。
软弱的,可不仅是精神病患而已;
很多正常人,被精神病患辱骂、咒诅时,也常很软弱的。
当我们只一味体谅这些攻击型的精神病患的软弱,而不体谅那些被攻击的正常肢体的软弱,这绝非正确的管理。
因此,为避免网站被洗版、瘫痪、攻击性言论、人身攻击、妄想内容肆意被发表,
删除这些精神与人格异常病患的言论,是必然的管理措施。


这篇文章,是一个提醒。提醒大家不要忘记很多异常网友,其实是精神病患的事实。
这篇文章,也是一个说明。说明我对这些精神病患某些管理措施的理由与原因。


我曾很努力尝试去想出各种在网络上可以具体帮助这些精神与人格异常病患的方法,但至今依然无解。
以后如果有人想出什么好方法可以帮助这些人,或许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当然,我也要在此先提醒:
很多人以为可行的方法,在我解释其中被忽略的困难点之后,也几乎都会承认不可行而放弃。
我相信上帝可以从天上掉下亮晶晶的金币下来,但我不认为上帝会这样做。
上帝的作法,几乎都是要我们辛苦努力去赚钱,然后才能赚到金钱。
同样的,我相信上帝可以凭空医治这些精神病患网友,但我一样不认为上帝常会这样做。
上帝的作法,也几乎都是要我们透过正规的医疗治疗,来治好这些病患。
我绝对相信神迹,请千万不要怀疑;
但我绝对不是那种以为只靠祷告,然后就以为兔子会撞到树昏倒给我抓来吃的人。
所以,如果有具体可行的方法,欢迎提供;
但空泛的祷告、信心论调,则免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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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我非常认同这种管理的作法,因为,我们并非精神医学的专家!建议,可转介到「心灵园地」,这是一群由受过精神医学专业训练的医师们所成立的网站。我们可透过祷告,求主赐给这些患病的人们积极接受治疗的力量与勇气,群体代祷更可强化正向的意念!!!
Posted by selfcontrol at 2008年05月4日 16:51

2007年7月3日星期二

自杀有没有罪?

由于自杀已经是一种高成长的现象,而基督徒自杀也越来越常见。
很不幸的,现今我们在面对基督徒自杀问题时,依然不容易找到这方面的教导。
『自杀是罪』、『基督徒自杀会下地狱』,依然是教会里普遍的观念。
我们今天就要来思考这些严肃的议题。

首先,我必须说,关于自杀议题,圣经并没有很简单的直接回答。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只能从全本圣经其他的经文,来进行一些推论。
以下是我个人的想法与观念,不表示这就是真理。
读者依然需要自己从圣经里,来检验我所提出的观念。


一、 自杀是不是罪?
很不幸的,我必须说,自杀绝对是罪,一点也不是无罪。
自杀犯了什么罪?
至少犯了杀人罪,杀掉自己这个人。
而杀人就是犯罪,违反十戒『不可杀人』的命令。


当然,自杀者的原因很多。
但是,有不少是因为忧郁症而自杀。
而忧郁症是现代人的文明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痛风这些文明病一样。
所以,因忧郁症而自杀身亡者,在现代也越来越多。


但是,因为罹患忧郁症而自杀,等于是生病而死,难道就不能算为无罪吗?
我们小心来查考全本圣经,模糊中我们应该也可以得到一种印象:
生病而死,和自杀或杀人而死,是不一样的。
当大卫王有机会杀掉扫罗王时,他不敢动手,而说出:
『大卫又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10-11)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可以隐约感觉到一种观念:
除非上帝动手,否则我们不能动手。
而自杀者动手杀了自己,我们能说这是无罪的吗?


今天,罹患精神疾病而丧失神智的病患,如果杀人,是否能算为无罪?
在台湾的法律上,会视精神耗弱情形而减轻其刑,或是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
但是,绝不可能就这样放这病患自由自在离开。
更何况,忧郁症病患,其精神意识并未丧失,只是自杀冲动极强而已,
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能说忧郁症患者自杀是无罪的吗?
倘若一个性冲动极强、意识仍在只是克制不住的人,去强暴女性,
我们能因此就说他无罪吗?
没错,强暴女性是侵犯别人,自杀并没侵犯别人,
但是,由于只有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人是非常尊贵的,所以,一旦杀人,不管是杀别人,还是杀自己,都非同小可。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5-6)


再来,更麻烦的是,我找不到全本圣经中有任何一句经文,可以使『因为、、、而自杀是无罪』的理由成立的。
身为基督徒,我们只能回到圣经。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也就是我们的准绳。
我们不能不承认,『自杀是犯罪』,这个传统教会教导的观念,是正确的。


二、 自杀者不能上天堂,会下地狱?
没错,自杀是犯罪。
但是,自杀者就不能上天堂?就会下地狱?
事实上,『犯罪』和『不能上天堂』,二者之间,可没那么简单可以连在一起。


我们有谁敢说自己到死之前,都可以达到无罪的境界?
没错,我们不自杀、我们不杀人、我们不偷不抢,
但是,我们今生在世,就能达到心中不再有任何罪的念头?
当然,有些信徒,认为人只要得救而且够努力的话,就可以在今生达成『完全无罪』的境界。
对这些人,我在此不多说。
但我必须说,奥古斯丁、马丁路得、加尔文,他们仔细研经再研经,依然只能得到『我们不可能在今世达成完全无罪』的状态的结论。
如果,我们是会犯罪的人,只因得蒙主耶稣宝血救赎,就能获得称义的身份上天堂,
那么,自杀的基督徒呢?
没错,他们一样是犯罪,但是,我们也一样是会犯罪的人,不是吗?


当然,有人会说『那不一样,我们犯的是小罪,自杀犯的是大罪』。
没错,自杀绝对是大罪。
但是,有哪一种小罪,可以让人依然可以上天堂?
有哪一种大罪,就会让人一定下地狱?


这时,我们就必须回到『因信称义』与『圣徒永蒙保守』的道理上来。
什么是因信称义?
我们都是罪人,但因相信耶稣基督,我们在上帝面前,就成为无罪的义人。
虽然在今生,我们依然会犯罪,但这不影响我们得救的份位。
得救之后,我们同时具有义人与罪人的身份。
而主耶稣二千年前的宝血,不是只有洗净我们重生悔改那时的罪,也不是只有洗净我们过去的罪,而是连我们未来的罪也洗净了。
请留意,我决不是鼓励犯罪。
而是在强调:得救的『身份』,是不会因为我们在取得这身份之后的犯罪,就被取消的。
而这样的观念,也就是『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观念。
基督徒一旦得救,就不可能沈沦。
当然,他们依然会犯罪,这时,上帝的处置是『管教』,而不是『弃绝』。
上帝管教即使再严厉,也绝对不会把祂的儿女丢进地狱。
更详细的说明,请自行参阅:
用父母子女关系,来解释「圣徒永蒙保守」的观念



什么罪,可以使人不能上天堂?
自杀,是这种使人不能上天堂的罪吗?
我们仔细查考圣经,我们看到什么?………………不信耶稣,就不能上天堂。
不是因为你做很多好事,就能上天堂;
也不是因为你做很多坏事,就不能上天堂。
能不能上天堂,完全是由『信不信耶稣』而决定。
『耶稣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
得救的人,一定上天堂。
下地狱的,一定是没得救的。
所以,我们能说那些自杀的基督徒,都是没得救的人吗?
我们单单因为这些人自杀的行为,就可以判定他们是不得救的?
我们确定我们可以精准判断,这人是稗子,不是麦子?
没错,主耶稣告诉过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果子,来进行判断;
但是,同样的一位主耶稣,也正是教导我们要等到最后审判时,麦子与稗子才能清楚区分出来的主。
一个基督徒有好行为,他得救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
一个基督徒没有好行为,他得救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
但是,到底有没有得救,我们旁人根本很难确切知道。


对一个已经得救的人而言,有什么罪,是大到主耶稣不能赦免的?
是三次不认主的罪吗?…………所以彼得没得救?
主耶稣说:『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但主耶稣对那个不是一次,而是三次不认祂的彼得,竟然这样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路22:31-34)
是杀人放火的强盗罪吗?……………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
问题是,他们都得救了,上天堂了。
有人会说,『亵渎圣灵,永远不能赦免』。
没错,这是永不能赦免的大罪。
但是,基督徒会犯这种罪吗?
这是不可能的!
请自行参阅:
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会犯亵渎圣灵的罪吗?

其实,若不是『因信称义』与『圣徒永蒙保守』,
否则我敢讲,很多精神科病人,都上不了天堂了。
因为他们发病时,各种亵渎的事可多了:
宣称自己是耶稣基督的、破口大骂耶稣的、、、、。
但因主的慈爱与怜悯,因着因信称义,因着圣徒永蒙保守,
所以我坚信这些精神病患即使犯这些罪,依然可以上天堂。


因此,我必须说,很多教会教导『自杀的人会下地狱』,这可能已经跳太多步了。
事实上,依照『因信称义』和『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
我个人是相信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即使他因为忧郁症而自杀,也不能改变他得救的事实。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
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3-39)


三、 所以,我已经得救了,那就可以放心自杀了?
这种想法,是严重误解圣经的观念。
圣经的教导,一向是…………严以律己、严以律罪、宽以待其他罪人。
我们对自己,和对其他人,态度是不一样的。
对自己:要严格,要把圣经拿来要求自己。
对别人:要宽容,不能轻易把圣经拿来要求别人。
比方说,丈夫不能拿着『妻子要顺服丈夫』的经文,来要求妻子;而是要拿『丈夫要爱妻子,为妻子舍命』的经文,来要求自己。
妻子不能拿着『丈夫要爱妻子,为妻子舍命』的经文,来要求丈夫;而是要拿『妻子要顺服丈夫』的经文,来要求自己。


我这篇文章,也一样要用这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来阅读。
因此,对于教会中自杀的基督徒,我们要用宽容的心来看待。
但对自己自杀的意念,却要严格来对待。


事实上,我一开始就有说明,对于自杀,从圣经中,我们只能进行推论,而没有简单的答案。
虽然我对自杀的基督徒,绝不轻易说他们没得救,
但是当自杀的念头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时,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自杀了,一定可以上天堂。
因为,我们只能『推论』,但不能『确定』说,自杀一定可以上天堂。
没错,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一定可以死后上天堂。
但问题出在:你真的有得救吗?如果你会自杀,你能确定你真的是得救的人吗?


事实上,圣经里自杀的例子,是会让我们不寒而栗的。
圣经里面的自杀者,像扫罗王、卖主的犹大,都是根本没得救的人。
他们都像已得救者,但事实上,却根本没得救。
而我们能不能从圣经中找到一个得救者自杀的例子?
不能!
我们看见许许多多遭遇极大痛苦的人,没有一个是去自杀的。
约瑟没有,大卫王没有,约伯没有,保罗没有。
勉强可以找到的,是参孙。
参孙是得救者。
但是,参孙死前的行为,算是自杀吗?这是大有争议的。
扫罗王的行为是自杀,卖主的犹大的行为是自杀,这大家都没有争议。
但是,参孙那样死,算是自杀吗?
简单说,在圣经里的例子,我们看到的是:
1. 圣经自杀的例子,都是没得救的人。
2. 圣经里得救的人,没有一个是自杀的。


所以,我们如果有自杀的念头,请千万不要付诸实行,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自杀一定可以上天堂。
有很多圣经没有明讲的东西,我们真的不要以身试法,轻率去试。
我讲错了,不会死,顶多被上帝严惩;
你信错、听错、误解了,以为自己一定可以上天堂就去自杀了,万一你下地狱,那是你害了自己。
但是,对于那些已经自杀的信徒,请别轻易就用对方一定会下地狱的观念来看待对方。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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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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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要严格,要把圣经拿来要求自己。
对别人:要宽容,不能轻易把圣经拿来要求别人。"

"但是当自杀的念头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时,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自杀了,一定可以上天堂。"

"你真的有得救吗?如果你会自杀,你能确定你真的是得救的人吗?"

这几点说得很好.

林后13:5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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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PB at 2007年07月3日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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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一卷17章》对自杀有这样的讨论和见解

章17 由于害怕受到惩罚或羞辱而自杀

....即使某些处女为了避免这样的耻辱(指被敌国的入侵者强暴)而自杀,只要还有人的情感,有哪一位会拒绝宽恕她们?有些处女没有自杀,因为她们不愿用自己的罪行来逃避别人的罪行。把这种做法当作大恶来谴责的人自己虽然没有这种罪,但却犯了愚蠢的错误。如果法律不允许私自杀人,那怕是杀一名罪人,那么杀死自己的人也犯了杀人罪,他杀死自己的罪比杀别人更重,因他杀了一名无罪之人。
犹大的行为不是应该受到谴责吗?真理本身宣喻道,他上吊自杀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他最可耻的作叛徒之罪,因为他对上帝的仁慈感到绝望,他感到内疚而自杀,这样一来他就没有给自己留下接受治疗的余地。
对没有做什么错事,不配受此惩罚的人下这般毒手更加应当禁止!
至于犹大,当他自杀的时候,他杀了一名恶人,但是他越过该受谴责的今生不仅由于基督之死,而且由于他自己的死;尽管他因为自己的罪行而自杀,他杀了自己是另一桩罪行。因此,一个人为什么要对他自己作恶呢?
为什么要用杀死一名无辜着的办法来逃避别人的罪行呢?
为什么要通过自己犯罪来使别人不能对他犯罪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奥古斯丁的一短篇论文,我得出这个结论。

即使有多大的藉口,我们也不能以死来解决问题。
以犯罪来解决问题是不应当的,因为自杀决不是由神的意念来的方法。
也不是相信和信心的行为。

主内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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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ris仔 at 2007年07月4日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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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是犯罪』,这一观念,几乎是所有基督徒都知道的观念。
我个人也绝对举双手赞成。
自杀,绝对是罪,绝对是错误的行为,绝对是不合神心意的事,绝对不是来自神的。
这些,都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出在更尖锐的点:
自杀的人,是不是表示他没得救?
自杀者,是不是下地狱?
这才是难题。

当我们必须从圣经里,下出『自杀者都没得救』、『自杀者都要下地狱』的结论时,我们必须有更强而有力的论述与圣经依据才行。
很不幸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这方面强而有力的论述或圣经依据出来。

暂时,我觉得,我个人目前在这方面的推论,应该还算相当合乎圣经整体的观念。
而且,目前我还看不到能找出实质有效反对我推论的圣经依据出来。

对于推论性的东西,我绝对不敢说自己讲的一定正确。
事实上,我一直在留意是否能有强而有力论点出来。
但到目前为止,我还看不到。

回到我文章的论点:
1.我坚决反对自杀,也认为自杀是大罪,任何人都不应也不可自杀。(这点和许多教会的教导相同)
2.但是,对那些已经自杀身亡的基督徒,我绝对不轻易说对方没得救。(这点和不少教会的观念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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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7月4日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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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我也绝对支持你文章上的论点,
而且你的文章也令我忆及约翰福音里一件发人深醒的事情。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在行淫之时被拿的。
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说:「妇人,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
他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约八3-12】
你们是以外貌(原文是凭肉身)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约八15-16】


就让我给那些下『自杀者都要下地狱』的结论的人一个有趣的建议吧!
谁决志相信主后没有再犯一个小罪的,请勇敢出来在台前作他所谓的结论!
我真不明白你们有甚么权柄去定那信了主的人的罪呢?

主内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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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hris仔 at 2007年07月4日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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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至少有三件事被提出来,
就是得救、犯罪、审判。
奥古斯丁确实掌握到了神的主权的观念,
他并没有因为人性的软弱对罪轻忽或是妥协,
他讲论上帝之城却举了罪大恶极的例子,
表示他对于神的义的认识不是属世的道德学问而是属神国度的公义。

预定论有一个永不改变的原则是罪人的得救是神的预定而不是人的自由,
阿民念派只要原来有这样的认知就还是有机会归回正道,
如果根本上不承认人的堕落是全然的堕落,
是不是曾经被人误解我认为那已经是历史的问题而不涉及到根本的神学问题。
我们做了一件好事就要被称为是加尔文主义者或是阿民念主义者?
假如要问我们做的坏事呢?
由此可见人本主义与神本主义是不一样的,
讲的更严重一点保罗不需要为了传福音去否定救恩,
保罗需要甚麽?
需要神的大能,
福音是神的大能,
所以在传福音的事上保罗更加尊崇神的主权,
而不是因着福音减少一点对神的敬畏。

我们怎麽可以在神的主权之外以人所行的超自然现象反过来证明自己是神的仆人?
那样做就连神的主权都可以买卖了,
所以灵恩运动一旦走上那一条路就要寻求建立一套新的教义以及支持新教义的新神学的可能,
跟随者遇见问题不能解决直接寻求的不是神国的受膏者而是人的历史。
归正教会不是要建立人的国度,
而是要在地上见证神的国度,
所以不是我们的善行功德,
而是全然出于神主权的预定。
这样我们甚至可以批判奥古斯丁的错误或者说他的理论不完善之处,
因为我们不是要归回奥古斯丁传统,
我们乃是要归回圣经,
就是归回神的启示,
归回正统的基督教信仰。

从这样的精神出发才有对于神权、人权、政权的正确的观点,
并且这是创造论的观点,
约拿说:
我是希伯来人。
我敬畏耶和华─那创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神。 --约拿书 1:9
希伯来先知这时候人生没有甚麽光采的质感,
却保留了神的后裔的特质。

主,感谢你在我们是罪人的时候拣选我们,
拯救我们免除地狱之火的刑罚。
愿你恩待你忠心的仆人,
愿你公义的国度降临。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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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7月4日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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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没有一个人是完全无过失
自杀者在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
这一辈子错信了神、做错了许多事,唯有以死谢罪?
神啊!原谅我对你的小信,我无法再撑下去,先走一步啦!

固然不轻易定人下地狱的罪
却也不轻易的说人一定上天堂
因为这件事情的主权在于神
特别在以自杀结束生命者的告别礼拜时
常常为了安慰家属而近乎打包票的保证死者一定在天上
这样的作法其实很不可取

但是,人采取自杀结束生命前,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迹象
旁人要做的,是劝诫他珍惜自己的生命
而非事后讨论死者现在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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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凡人 at 2007年07月4日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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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网友所切入的点,主要是在告别式的保证部分。
这又是另一种课题了。

有很多议题,进行思考、学习是一个领域,
如何应用、何时应用,又是另一个领域。
比方说:预定论里『拣选与弃绝』的教义,就是一个很大的课题,而且是基督徒必须认真面对与学习的课题。
但是,在传福音的时候,我们却不合适轻率对未信者讲解『拣选与弃绝』的教义。

同样的,当我们在思考研究自杀者会不会下地狱、会不会上天堂的议题时,
也未必能轻率使用在告别式上。

在婚礼、幼儿洗礼的场合,讲圣经里死亡的道,不是很妥当。
在家有丧事的人家里,讲一些嘻嘻哈哈的道,也不是很合适。

我同意,在告别式上,不应为了安慰家属,就提出自杀者上天堂的保证;正如我们也不应在告别式轻率提出自杀者会下地狱的讲法。
但是,基本上,在丧事的场合,多安慰在生的家属,原则是正确的。
比方说:对一般生病死亡的基督徒的告别式上,坦白说,我们也没有人能知道这位死者到底是不是能上天堂。
但是,传统上,大家还是会先假定他能上天堂,不是吗?
其实,事实上,大家说那位死者在天堂上,他就真能在天堂上吗?
当然不是!其实搞不好有很多都是下地狱去了。
能不能上天堂,真正的决定者是上帝,没有人能代劳。
但是,大家的习惯,普遍是这样,不是吗?
中国人『人死为大』的观念,这不是很正确,但这样的习惯,确实有相当程度的悲悯和善意在其中。
因此,对这样做的牧师,我不会有太大的谴责。

但是,因为告别式还是具有相当程度的教导性,
而且,自杀实在是非同小可的严重问题,
为了避免造成鼓励现象,所以,在悲悯之余,告别式时,实在不宜做出过度的保证。

其实,在我们思考自杀者能不能上天堂的议题时,回到圣经来,还是只能得到我类似的结论:
1.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不因为他以后的行为,就不能上天堂。
2.我们没有足够的经文可以得出自杀者一定下地狱的结论。
3.但因为圣经在这部分实在没有清楚简单的答案,所以我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去走自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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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7月4日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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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太22:31-34)

这段经文是在路加福音2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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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OJO麻 at 2007年07月6日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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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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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7月6日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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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意见
请指教:

自杀是罪
明显合于圣灵给予我们的内证

但以十戒不可杀人做为圣经基础似乎有些不足
毕竟自杀是一种“特殊”的杀人事件
就好比圣经里一些“对的”杀人事件
(比方民25非尼哈在什亭杀人一事)
并不能以十戒不可杀人来完全衡量其“特殊”

就所知圣经中正面论及自杀的经文:
伯36:20~21 不要切慕黑夜,就是众民在本处被除灭的时候。你要谨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选择罪孽过于选择苦难。
从前后文可确知
这是以利户正面指责约伯所提起自杀念头的错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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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mmat at 2008年04月9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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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篇文章里,我非常明确表明:
自杀就是犯罪。
而且,对这一点,我的态度非常清楚,一点也没有模糊。
另外,我引用的经文与观念,可不仅是十诫的『不可杀人』而已。

当然,limmat所补充的经文,也是很好的经文。

不过,我这篇文章,目的很清楚,不是在讲『自杀无罪』,所以,不需针对这部分再多加讨论(除非有人支持自杀无罪)。
讲自杀有罪的文章与教导,非常多,信徒对『自杀有罪』的观念也很清楚,不需我去多加提醒。

我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要切入更棘手的问题:
犯了自杀罪,能不能得救?
讲这种议题的,很少很少。
教会几乎都不敢讲。

这才是我的目的:
补充教会教导的不足、作为教会的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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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9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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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的很多文章给过我许多多帮助
这里的意思我很理解也完全肯定的啦

只是想补充文中第一点
“一、 自杀是不是罪?”
所论理的经文根据
(当然举出的不止十戒不可杀人这一处经文啊)
文中所引各经文的逻辑是
“自杀”包含于“杀人”内
杀人是罪
所以自杀是罪

这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在应用时
当面对“特殊”的状况下
(如我所举的例子)
常容易引起疑惑:
特别状况的杀人是上帝允许的(甚至肯定鼓励的)
那么我想自杀这状况会不会也是如此特殊“情有可原”呢

想自杀者比较不容易从这类的经文里直接引出自杀是罪的结论
尤其每个想自杀的人都认为自己的状况很“特殊”

所提供约伯记那经文有个好处
因为前后文正就是特指着自杀这种状况
而且提供一个新的角度来看
就是神何以允许苦难临到
我们虽不知道
但逃避苦难的想望不能成为我们投身罪恶的理由
这里的罪恶可指得是“自杀”本身
却也可指“不接受上帝让苦难临到我”这冒犯上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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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mmat at 2008年04月9日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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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limmat的意思了。
谢谢分享。

其实,如果能找出直接禁止自杀的经文,当然是好事。
不过我们也都知道,似乎没办法找到。
最接近的,只有禁止杀人的经文。

另外,除了『教导性』经文外,『事例』也可以作为次一级的参考。
事例部分,就比较多了。
这部分,圣经几乎都是暗示禁止自杀。
如:扫罗王自杀、卖主的犹大自杀。

使用约伯记经文,有一个很麻烦的大问题,就是引用的,是约伯记里『谁的』话。

基本上,假使引用的是约伯记里『上帝』的话,那没有争议。
假使使用的是约伯记里『约伯』遇到上帝之后的话,也通常没什么争议。
最伤脑筋的,是『约伯朋友们』说的话了。
由于上帝对约伯朋友的论述,已经做出负面评价。
这使我们引用时的效力会差很多很多。
我们也知道,约伯朋友们说的话,并不是全部错误。
但问题出在上帝给负面评价,所以我们可以看见很多论述性的文章,几乎都不太使用约伯朋友们的话来作为论点支持的依据,因为我们很难明确讲出约伯朋友们的话哪些是明确正确的。

所以,假使能找出更好的反对自杀的经文依据,那当然更好了。
暂时我是还没找到,不过,假使有任何弟兄姊妹找到,欢迎提出分享。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9日 21:57
谢谢小小羊的的宽容
那就再多分享一些囉 :-p

如果有直接禁止自杀的经文
那么以历代教父用功之深
肯定不会没留下指引给我们
因为自杀是非常强烈的议题
不可能没有真爱弟兄
(尤其是爱那绝望到认真考虑自杀的灵里手足)
的灵里前辈不注意到这个议题

也是思索过已知的禁止杀人的经文
仍然向神有胃口
更大的张口后
发现约伯记这句经文
因前后文谈的正是这议题
这比其他禁止杀人的经文稍稍近了一层
所以有点敝帚自珍

『事例』性质的参考也是一个途径
的确如小小羊举的例子
几乎都是暗示禁止自杀
却也有如小小羊另外文章所注意到
参孙是否算自杀这棘手的问题
又好比摩西独自一人上山而死去是否暗示其自杀
尤有甚者
耶稣来世上就是来为我们死的
钉十字架也是主预先知道还说出过的
而主却“硬是”非要往这条路走(祂竟这样的爱我)
那么是否能说耶稣也是自杀呢
当然我们知道这都是危险而错误的解释

可是对于有自杀念头者
那恶者是多么愿意给这样的主内肢体一个“合理”的谎言
而自杀时当下这样的谎言是对想自杀者多大的“安慰”
毕竟自杀是违背上帝普遍启示在人心中不美善的事
这“安慰”多么及时啊 !?
戳破这一点假合理假安慰的谎言
以试着更加把劲挽回有自杀念头的主内肢体
正就是我们蒙神恩能以大量理性思考的神儿女的责任
要指出自杀并不是也不能类比那种特殊、情有可原(姑且用这样的语词形容那些状况)的杀人事件

约伯朋友的话多有问题
这从实际果效让约伯心中更感痛苦而非安慰
以及上帝出面评论以利法等三朋友所言不如约伯说的是
可看出小小羊所考虑到的问题
(这又是因毕竟约伯的思考中发现不少超越当代理性
甚至指出我们现在教会弊病
而后又被圣经所证实的神的心意
例如
“伯19:25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伯13:8~913:8 你们要为神徇情吗?要为他争论吗?
他查出你们来,这岂是好吗?人欺哄人,你们也要照样欺哄他吗?”)


不过这三友是远道而来相约而来
还远远看到约伯就放声大哭
同坐七日夜觅无一词以安慰约伯
其爱约伯之深不言可喻
那后来的评论也就不能等闲视为论断而已
而是对于尚未完足的启示的摸索
当然也在这之间落入语言的有限和那恶者的挑拨之中

然而正因如此
那经文中上帝明白的责备三友
却独独漏掉以利户
暗示了以利户的话多有值得肯定处
而又还未到新约明白启示时
而以利户责难约伯所引发新的方向
的确是之前对话中其他四人所未见
比方他所提及神的全然权柄与智慧
人即使面对再大的理由(甚至大到连命都不要想要去死)
仍无权置喙评论上帝(伯37:23~24)
这态度和保罗的教导方式如出一辙(罗9:19~20)
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当然以利户的言语如文中他所自言是年轻气盛的
不周延处所在多有
自然也不在话下囉

想到这里
忽然觉得约伯记这五人的讨论很归正神学哩
他们不是夸夸而谈玄妙神秘
而是尽其所能理性的思想感同身受的确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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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mmat at 2008年04月10日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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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杀是罪』,是基督徒很基本的观念,而我也没听过有哪间教会教导自杀是无罪的,再加上我们立场很明确,limmat已经做很多补充,所以我就不再多加着墨。

至于自杀的圣经『事例』部分,为避免误解,所以我不能不出来说明一下。
当我们建立教义时,能找到明确的论述性经文最好。
搜寻全本圣经相关的事例,然后进行分析研究,也是建立观念时常使用的方式。
这时,事例的挑选要很小心,否则很容易误判。
既然我们也都知道摩西自杀、耶稣自杀是错误解经,我们就不需再拿这部分来讲。
新派神学、不信者,常常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解释法,他们会用各种方法来扭曲圣经。
要如何去和他们讨论,是另一个大课题,而这并不是我们这园地所成立的目的。
对我而言,我没那么多时间去回应各式各样新派神学与反基督教者的问题。
也正因此,我们这里很避免出现一些在一般教会里几乎没出现过的论点分析。
比方讲:
一些神学家主张的没有信耶稣也能得救的普救论,我们根本就不介绍、也不去花时间批判。
因为,一般教会信徒根本就不接受那种普救论。
比方说:
我们这里也不介绍各种异端主张及批判。
因为我们要服务的弟兄姊妹,并不包括异端信徒。

假使我们要连这种不被一般信徒接受的各种奇怪理论都要花时间介绍与讲解的话,这会严重使我们园地的目标偏离。
我不是说那些东西不重要、对那些人进行事工不重要,他们确实需要有人去对他们进行福音事工,但不是在我们这里。

对我而言,一旦有人在这里讲出一些很不合圣经的东西时,为避免弟兄姊妹中毒,我就会被迫不能不出来纠正。
这正是为什么我对回应会很严格管理的原因之一。
这样会使我花很多时间,结果反而没有办法去真正服事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弟兄姊妹。
假使,今天有弟兄姊妹主动问到摩西是不是自杀、耶稣是不是自杀这种问题,我会乐意出来回答。
但既然没有弟兄姊妹这样主动问,而我们也认为那种观念是错误,我们就不需在此主动提出来,以免使弟兄姊妹混淆。

这是一些关于回应尺度与内容分寸的说明。
我要再强调一次,这些不是不对,但比较不适合我们这里。

另外,将约伯记和归正神学连在一起,是非常精彩的连结,非常感谢limmat。
事实上,约伯记正是在解决一个『为什么好人会遭受苦难』的严肃问题。
而这问题的解答,可以从『人的自由意志』角度出发,也可以从『神的主权』出发,来维护上帝。
从人的自由意志角度出发,到后来几乎都很容易走入约伯朋友的解释:
你有罪,所以你才遇到苦难。
从神的角度出发,答案就只到:
这是上帝主权。因为祂的美意本如此。

上帝也针对这两种路线的回答,提出判定:
神的旨意,才是原因。

这部分,有机会我会专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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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10日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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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limmat:

您提到「伯36:20~21是圣经中正面论及自杀的经文」,
又提到「从前后文可确知这是以利户正面指责约伯所提起自杀念头的错误所在」。

小弟在约伯记内并无法找到经文支持约伯有自杀念头,
也没找到经文支持以利户正面指责约伯所提起自杀念头的错误所在。
小弟又查了几本解经书,也无法找到支持您解经之论点。

可否请您提供能支持约伯想自杀之经文或参考书目,
谢谢您不吝赐教于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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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4月12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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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想法是那恶者的试探
自杀的行为表示人在那恶者的试探中失败

约伯记里自杀的想法
最初在伯 2:9 出现
这时约伯予以明确拒绝
显示这时其信心仍足以抵挡试探
但苦难状况持续

整个约伯记第三章是约伯主动开始发言
这时候约伯的思路还未受三友言论左右
表明其内心那时主要思想逻辑:
唯有生命结束才能结束其苦难

因为苦难极其沈重
自杀的试探也跟着沈重
他先希望自己最好不曾有在世生命
逐渐转向在世上生命越短越好
然后开始美化死亡
然后
伯 3:21 他们切望死,却不得死;求死,胜于求隐藏的珍宝。

这整章已经描绘出想自杀者的心里
这节“他们”其实说的是约伯自己
这里还“求”表示唯一支撑他还不行自杀的最后理由
就是上帝的允许

略举后文其他几个比较明显的例子:
伯 7:16 我厌弃性命,不愿永活。你任凭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虚空
伯 7:20 ……使我厌弃自己的性命?
伯 10:1 我厌烦我的性命……
伯 14:13 惟愿你把我藏在阴间……

整体而言
三友的意见所给予约伯个人的感受是:
因约伯的罪
所以上帝不允许也不劝阻
甚至是上帝根本不理会约伯
这是让约伯更为痛苦的


ㄆ.
伯 36:20 不要切慕黑夜,就是众民在本处被除灭的时候。

黑夜、除灭就是指的死亡
切慕就是指着前文约伯想自杀这想法

伯 36:21 你要谨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选择罪孽过于选择苦难。
就是约伯错误所在
如之前所述
人即使面对再大的理由
甚至大到连命都不要想要去死
仍无权置喙评论上帝
自以为上帝“欠”我们有关苦难的答案

以利户比约伯和其他三友年轻许多
三友也没邀他一起来
看来是无甚交情的晚辈
只是愿意思想和理解长者们对于难题的看法
正像我辈对归正神学有所认同者

以利户的言语
自然受限当时启示的不完全
但是有很多开创性的方向
约伯记中上帝出面启示前
约伯、以利户都有些超越旧约进入新约的思想

约伯是困而知之
以利户则是思而知之



ㄇ.
简单整理我的建议作结:

1. 自杀就是杀人。杀人是罪,但有例外。不探讨自杀是否属于例外,则论证不完整。
2. 自杀与苦难有关,但有例外。不探讨自杀与苦难的关系,则论证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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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immat at 2008年04月13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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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约伯记中,约伯从来没有为他所受的损失或疾病而悲伤,在这一点上,他绝对是前后一致的。他从头到尾所关注的都是神,不是他的财富或健康,而是他与神在一起的生活。对约伯而言,他并未领受到进一步关于末世审判的启示;所以,道德问题的核心源自于约伯在受苦前所领受的:一个人所收的就是他所种的-就在此生。整本约伯记中,约伯最大的痛苦就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甚么离弃我?」所以,约伯记自3章至31章之中,约伯的发言有一个特色,约伯不是在争辩一个论点,他是试着要了解他的经历,因此,他经常是自言自语,在自己的内心中挣扎着;他也试着要保留(或恢复)他与神之间失落了的友谊。

所以,在第3章约伯的哀歌,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是恨不得自己未曾被生出;切望死亡,是因为在约伯的观念中,阴间是安息与释放的地方,甚至连恶人,非但没有获得他们长期未兑现的刑罚,反倒是得以歇息(伯3:17-18)。约伯向上帝求死,只能说约伯无法理解及忍受被上帝离弃的痛苦,甚至于宁可死亡以得安息。再者,就算约伯向上帝求死,约伯仍是将生死之权交托在上帝手中(伯10:8-12、伯14:5),不能过度解读成约伯想自己杀死自己!整本约伯记中,约伯对上帝全权掌管生死权柄之认知,与先知以利亚或约拿的求死,并无不同。

另外,解经时一个重要原则是:作者原意为何,特别是当在经文字面以外做意义引申时!伯36:18-20希伯来文原文意义并不确定(NIV版英文圣经);甚至伯36:16-25也是「原文充满了问题,所以甚至连它的形式(控诉、警告、鼓励?)也不清楚。它缺少具体性,这是一个不利的障碍」(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约伯记p.318)。圣经串珠注释本认为,伯36:19-20或意译作:「富足的和贫穷的应一样看待,软弱的和有能力的要同样对待。不要欺压那些不属于你的人,免得他们的亲友起来报复。」此外,伯36:20之中「黑夜」,希伯来原文לַיִל,לַיְלָה在全本圣经出现230次,意义都是夜(130 次)、夜间(66次)、黑夜(25次)、晚上(5次)、晚(2次)、黑暗(1次)、整夜夜晚(1次);圣经中其他地方,夜晚也是试炼、哭泣、受苦、和神交通的时间(TWOT p.537)。在查考这230处经文,并没有找到任何一处לַיִל,לַיְלָה可被指为「肉体死亡」。


事实上,从整本约伯记中可看出,虽然约伯切望死亡,但约伯更指望上帝的同在,甚于死亡带来之安息(伯17:13-15)!在约伯求告上帝的过程之中,虽然约伯感受不到隐藏的上帝,但是约伯却在这痛苦的过程中,多次领受了圣灵的启示!约伯他发现,他实在需要一位神人二性的中保(伯10:32-33);他从原本无救赎、无死后世界的观念(伯14:14),到领受死后肉体得赎、因他的救赎主永远活着并要亲眼见祂(伯 19:25-27)。上帝的灵,实在是时刻未曾抛弃约伯。在这场对约伯而言不明就里的苦难中,约伯本人却在上帝亲自于旋风回答前,蒙了圣灵启示之恩;又在上帝亲自于旋风回答后,得着神同在的安慰;对于后世我们这些读约伯记的人而言,更是无上的安慰与造就!

苦难,是为要显现出上帝的荣耀(约9:3),愿一切荣耀颂赞都归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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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4月14日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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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忧郁症快五年其中有二次自杀念头,真的好像有一种声音叫我跳下去。 那也是属灵争战吗?感谢主我目前灵命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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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nina at 2008年06月6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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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nina:
1.真的好像有一种声音叫我跳下去
答:
请务必服药就医,同时告诉医师您已经开始可以听到声音。
请留意这两种分别:
『有一股冲动』,和『真的听到声音』,是不一样的。
后者,叫『幻听』,是精神疾病方面常见的特殊症状。
出现幻听现象时,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就医诊治。

2.那也是属灵争战吗?
答:
我不赞成基督徒动辄诉诸魔鬼、属灵争战。
全本圣经,讲属灵争战多少次?讲上帝多少次?
约伯是最明显的魔鬼捣蛋的例子,但约伯自己不讲魔鬼,上帝也不告诉他魔鬼。

我不是说是上没有魔鬼,更不是说基督徒不能讲魔鬼。
而是说不要随便将每件事都扯到魔鬼身上去。
很多灵恩派信徒所说的鬼附、魔鬼侵扰,其实真正检查起来,我不认为有多少是真正和魔鬼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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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6月9日 16:26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

发问:这位得忧郁症的妻子该怎么办?

这是melody网友所发的问题。

请各位兄姊有空时,帮忙回答。

谢谢大家。


~~~~

如果妻子得了忧郁症,丈夫并不好好陪伴他,让妻子感受不到爱,并且常常恶言相向让孩子老婆身陷痛苦中,妻子该怎么办?



Posted by melody at 2007年06月29日 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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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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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1.这妻子有就医吗?

是否有照医师指示接受治疗?


2.这妻子有没有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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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6月29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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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该求助于医生﹐把病情稳定下来。

妻子该求助于教会﹐使生活充满基督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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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ig at 2007年06月29日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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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给医生看,

有罪求上帝赦免,

这和牧师有甚么关系?

我看这和律师比较有关系,

但是和律师有关系不代表律师就可以替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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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7年06月30日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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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的是

那位妻子还有您这位朋友可以在旁边陪伴她

不是吗?


我个人比较不建议让她独处

因为她目前的状况是无法像我们一样

可以自在的面对自己

很难避免她不会"胡思乱想"而让病情加重

所以,尽可能陪伴她

陪她就医、陪她读经、陪她祷告

在旁边用正确的思想开导她

好吗?


至于她丈夫的问题

我想,也很有可能像小阿婆所提的

一下子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无法处理好自己的情绪

所以,不知您教会是否有适合的弟兄或牧者可以给予协助?

帮忙劝说这位丈夫,让他成为妻子的后盾

若丈夫有压力或难处,适当的宣泄是必要的

也不好太苛责他,真的!


陪伴者是很辛苦的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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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枫 at 2007年07月1日 16:38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写给基督徒看的自杀原因与防治

写给基督徒看的自杀原因与防治
由于自杀人数节节上升,而基督徒自杀的人也时有所闻。
我们实在不能轻忽这个严重的现象。
许多基督徒,充满爱心,很愿意关心人。
但不可讳言,许多时候,我们的关心,多半只是出于好意,凭藉自己个人的想法与经验,然后就付诸执行。
但很不幸的,自杀防治并非如此简单。
错误的理解与观念,会导致错误的行为与建议,结果会害死更多人。
我不相信有基督徒是藉关心故意要害死人的。
但是,没有智慧的爱,真的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这绝不是我们所乐见的。

教会在这方面的教导非常有限。
或是只从信仰来讲,但讲的人却常是缺乏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的;
或是邀请专业医师来演讲;
但是,更多的教会是没有、或很难找到专业医师来进行教育的。
可是,自杀的人,未必只在大教会出现,而不在小教会出现;
自杀的教育,不是只有大教会才需要,小教会一样需要。
透过这一篇文章,我期望能作为一个示范,可以帮助更多不分大小教会的基督徒,对这议题有更深的认识。

本文材料取自专业的医学期刊『台湾医学』Vol.10 No.3 May 2006里的『自杀防治特集』一系列论文。主要作者是台湾精神医学权威级专家台大医院精神科李明滨教授。他同时也是卫生署自杀防治中心主任,也曾任台大医院精神科主任、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长。

我要从这一系列专业的医学论文里,尽量简单化,期望大家能了解正确的观念与事实,在良好的装备下,配合爱心,才能真正帮助那些可怜的人。
文中的数据,不需去背。但数据的意义,一定要了解。
另外,文中各段的『说明』部分,是我个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不是论文资料。

身为基督徒,我们要有一个观念:
我们要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不管是错误的观念、错误的行为都一样。
在以下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未曾听过的正规研究的医学事实,
也可以发现自己过去观念可能有非常离谱的错误之处。
让我们在圣灵的帮助下,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吧!

一、 自杀人数
1.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在过去45年来,自杀成长了45%,已经成为青壮年族群的主要死因之一(15-44岁)。
2. 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显示:『企图自杀者』的人数,是『自杀死亡者』人数的10-20倍。
3. 台湾在民国93年全国自杀死亡人数约3500人,则依上述推算方式,至少有35000人企图自杀过。事实上,还有很多案例根本没被发现,所以真实人数还要多很多。
说明:
1.自杀已经是全世界越来越严重的现象,甚至有时已经进入十大死因之一。然而很不幸的,教会在这方面的认识与教导却依然非常少,信徒在这方面的装备也常严重不足。

二、 地区差异
1. 台湾地区自杀死亡率最高的地区:基隆市、台东县、花莲县。
2. 台湾地区自杀死亡率最低的地区:澎湖县、金门县、连江县。
3. 扣除离岛地区,台湾本岛自杀死亡率最低的地区:台北市、台中县、台中市。
说明:
1. 我们可以看见『偏远地区』(台东、花莲)自杀死亡率高,但很特殊的是,『离岛地区』也一样是偏远,但自杀死亡率却很低。
2. 另外,人口极多的台北市,是本岛死亡率最低的都市。
3. 这实际的状况,可能会颠覆我们很多想当然尔的想法。

三、 社会、经济因素和『地区』企图自杀率的关系(不是『个人』)
1. 人口密度、城乡差距、浓渔业人口比例、失业率无明显关系。
2. 只有两个指标和自杀企图有关:离婚人口比例、接受社会补助人口比例
说明:
1.请留意,这不是在分析『个人』企图自杀的死亡因素,而是在分析『地区』。
这些地区上的因素,有时和个人的因素是很不一样的。
3. 简单说,都市和乡下、失业、并不是造成区域企图自杀率高低的原因。换言之,住在都市或乡下,住在高失业率或低失业率的地方,并不影响自杀率。
4. 离婚人口高、接受社会补助高,反而和该地区企图自杀率高有关。
5. 所以,『离婚』和『接受补助』(贫户补助、福保、、、)高的地区,要特别留意。

四、 男女差异
1. 自杀未遂者:女性多(女为男的1.5倍)。
2. 自杀死亡者:男性多(男为女的2倍)。
说明:
1. 请千万注意,『自杀未遂者』和『自杀死亡者』,性别刚好相反。
2. 简单说:男性一旦决定自杀,自杀的决心比女性高,所以死亡率会高。
而女性自杀多半是『未遂』(并没真的自杀身亡)(但不是说就可以掉以轻心)。
3.所以,一旦发现男性有自杀的企图时,要千万留意,因为其死亡率比女性高。

五、 年龄差异
1. 自杀未遂者:女性的高峰在15-25岁,男性在25-35岁。
2. 自杀死亡者:65岁以上是最主要年龄。但25-65岁之间的年龄层这几年正急速上生中。
说明:
1. 在自杀未遂者里面,女性比较早,约从国三到高一这段时间起,大致都是在『就学阶段』,就开始进入自杀未遂的高峰期。所以,遇到这年龄的女生,请特别留意其自杀企图。
2. 在自杀未遂者里面,男性比女性晚,反而是在学校毕业,『进入社会』之后,才开始进入高峰。
3. 自杀死亡最主要的年龄层,是『老年人』,不是年轻人。换言之,退休的老年男性,是比较危险的自杀死亡族群,大家千万要留意。
4. 这部分数据,常和一般人想当然尔的观念有相当大的差距,请务必修正自己错误的观念。

六、 自杀方式的选择
1. 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主要是『服药』(包括农药、药物)(80%的女性,64%的男性),再来是『割腕』(9%的女性,17%的男性)。
2. 台湾的研究:『自杀未遂者』的自杀方式主要是服药,其次是割腕,和世界卫生组织类似。但『自杀死亡者』则是主要使用『上吊』与『跳楼』当自杀方式,另外,使用气体自杀(烧炭)比例正逐渐增加。
3.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不同国家,自杀使用方式也不一样。主要和自杀物质取得的方便程度,以及自杀方式的便利性有关系。
4. 所以要针对这部分进行防治。有一些方法:
a.提高药物取得的难度(含农药)。
b.煤炭加注警语。
c.大楼管理,特别是屋顶阳台。
说明:
1.当我们在进行防治时,必须了解大致上自杀者使用的方式,才能针对那些方式加以进行防范。
2.只要能使自杀者在进行自杀时,不易取得自杀物质,或是没那么方便,我们就能有效减少自杀的机会。
比方说:由于跳楼是台湾自杀的一个重要方式,所以发现自己家中有人或教会有人有自杀倾向时,请特别注意或教导其家人针对大楼顶楼与阳台加强管制措施。
比方说:在农药取得方便的地区,要多加留意。
比方说:对药品加强注意,对具有自杀危险的人,避免他们有机会贮存可供自杀用的大量药品。

七、 基因影响
1. 某些自杀者可能有先天基因的影响(但仍不是很确定,同时也不是全部自杀者都是这类)。
2. 有些人,不论遭遇多大的困难,也从未有过自杀问题;但有些人,可能在某些挫折下,就很容易出现自杀倾向。
3. 对某些人而言,自杀倾向是他们终生的人格特质,即使他们不忧郁时,也常会被无望感(hopelessness)所影响,而这种无望感在忧郁发作时会更严重。

八、 『精神疾病』为自杀的危险因子
1. 自杀死亡者,有95%合并精神科疾病,自杀未遂者也有高比例合并精神疾病。
2. 反覆自杀未遂者,有较高比例的精神科疾病(单次自杀未遂者没有)。
3. 精神科疾病伴随的失业、贫穷、低社会地位也是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
4. 情感性精神疾患(如:忧郁症、躁郁症)比一般人有较高的自杀比率。
5. 多次发病的忧郁症患者,自杀危险性较高。
6. 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比率也比一般人高。有时候,妄想(以为自己犯滔天大罪要以死赎罪)、命令式幻听(听到有声音命令他跳楼)是自杀死亡的危险因素之一。
7. 自杀者有相当高比例的『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47-77%),其中最多的是『情绪不稳定人格障碍』(emotional unstable)。这些人最常合并的精神疾病,是严重的忧郁症。
8. 自杀者中,忧郁症、酒瘾、忧郁合并物质滥用是很常见的。
说明:
1. 有精神疾病的患者,要特别留意自杀的危险性。
2. 对具有自杀企图的人,一定要注意他有没有罹患精神疾病。
3. 千拜托万拜托,请千万建立一个重要观念:先就医再说。
不要没就医,就在那里拼命赶鬼、按手祷告、、、,会害死人的。

九、 『自杀未遂』是自杀死亡的重要危险因子与预测因子
1. 自杀未遂是自杀死亡的高危险族群。
2. 整体而言,自杀未遂后的一年内,都具有高危险性,特别是自杀未遂的3-6个月内,再一次自杀的危险性更高。
3. 重复自杀者,女性比例较高,且年龄较年轻。
4. 自杀未遂者引发自杀的原因(排除其他精神疾病):男性以工作与学业问题最多,女性以感情与家庭问题最多。
5. 自杀未遂者引发自杀的慢性原因:除工作、学业、感情、家庭因素外,有超过一半具有精神疾病史,特别是情感性精神病(忧郁症、躁郁症)。
6. 事实上,精神方面的困扰,是自杀未遂者很大的原因之一。
7. 单次自杀未遂者,罹患精神疾病的比率不太高;但多次自杀未遂者,罹患精神疾病的比率很高。
8. 重复自杀者在失眠、焦虑、敌意、忧郁、自卑这些部分都有比较高的问题。
说明:
1.只要一个人有自杀未遂的纪录,这人就是高危险群,必须加强防范。而且,必须进行专业的辅导追踪。
2.请注意引发自杀的原因上,男女间的差异。同样的感情问题,未必会引起男性自杀,却可能会引起女性自杀;而同样的工作问题,未必会引起女性自杀,却会引发男性自杀。所以,当男性遇到工作与学业的困扰,女性遇到感情与家庭的困扰时,请千万注意。

十、『失业』与自杀
1. 自杀者,确实有比较高的失业率。
2. 但未必都是失业引起自杀。(换言之,失业可能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3. 因为绝大多数自杀者都具有精神疾病(连忧郁症、酒瘾都算在内),这些人,本来就容易失业。而失业又容易引发忧郁,恶性循环。

十一、『无望感』(hopelessness)是自杀重要因素
出现无望感,比忧郁更具自杀危险性。

十二、自杀危险族群的特征与危险因子
A、 重复企图自杀者的特征
25-49岁、离婚、失业、低社经地位、物质滥用、人格疾患、独居、有前科、有压力创伤事件、破碎家庭、家庭暴力。
B、高企图自杀地区的特征
离婚人口比例高、接受社会补助人口比例高。
C、曾自杀未遂后来死于自杀者的特征
酒精与药物滥用、情感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人格疾患、曾有高致命自杀行为、非冲动性自杀行为。
A、 有自杀意念与行为的儿童青少年特征
曾被性侵、自杀家庭史、参加帮派、失学、神经质、追求刺激、低自尊。
B、 自杀者常见之特质
男性、年龄老、单身、独居、曾有自杀行为者。
C、 自杀的社会心理危险因子
失落事件、一等亲有自杀行为、重郁症发作、情绪不稳定人格、物质依赖。
D、 世界卫生组织在已开发国家15-35岁年龄层研究显示出的自杀危险因子
忧郁症、其他精神疾病、酒精与药物滥用、曾自杀未遂。
E、 自杀未遂者再度进行自杀而死的危险项目
有精神疾病史、自杀行为是有计画(如:事先收集药物、预留宜主、安排独处环境)、自杀方式致命性高(如:跳楼、上吊、枪击)、缺乏社会支持系统、
说明:
基本上,自杀的危险族群,大致可以分成这些特征,是我们要留心的:
1. 离婚、单身
2. 失业、失学
3. 低社经地位
4. 家庭破碎、家暴
5. 情绪不稳定
6. 有精神疾病(躁郁症、忧郁症、精神分裂、人格疾患)
7. 药物滥用(酒瘾、毒瘾、安眠药成瘾、、、)
8. 曾有自杀未遂的纪录

十三、就医状况
1. 自杀死亡者,生前有极多本来就有精神科疾病(84-100%)。主要是:忧郁症、药物滥用、酒瘾、人格障碍、精神分裂。
2. 80%以上的个案在自杀前并未接受合宜的治疗。
3. 50%在自杀前一个月内曾在一般医师处就医过。
4. 33-45%在自杀前曾表达清楚的自杀意愿。
5. 30-40%在自杀前一周内曾在一般医师处就医过。
6. 在第一次的自杀困扰中,有24%未曾就医过。
7. 自杀者遭遇困难时,只有54%能向亲友倾诉。
8. 69%的自杀者会寻求一些自救方案。
说明:
1. 绝大多数自杀者,本身已经罹患精神疾病,但却未曾好好就医,或是未曾接受良好治疗。这是严重被教会与信徒低估的事实。
2. 因此,当我们发现有人具有自杀的倾向时,请务必想办法促使病人就医,并持续接受治疗,不能擅自中断治疗。
3. 教会与信徒千万不要在有自杀倾向者没就医前,就拼命赶鬼、按手祷告,以为这样就可以救助这人,这是严重错误的行为。这是严重漠视绝大多数自杀者具有精神疾 病的事实,回到中世纪黑暗时期动辄赶鬼的错误之路去,不仅不能帮助病人,反而可能会害死病人,特别是某些精神疾病,是经不起赶鬼那些仪式的折腾,会让病情 严重恶化的。
4. 不少自杀者在自杀前,均曾透露出清楚的自杀意愿,所以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5. 很可悲的是,几乎有一半的自杀者,在他们遭遇困境时,无法向亲友倾诉。良好的教会肢体间的关怀与生活,应该可以大幅度弥补这种不足,减少自杀的机会。
6. 很多的自杀者在自杀之前,都会企图寻求一些自救方案。我们真的多留心、多付出一些关怀与适时的帮助,就可能可以减少自杀的机会。所谓的帮助,未必是自己去辅导关怀,而是单单提醒并敦促自杀意念者去就医,并注意对方是否有确实去就医,就可能救人一命了。

十四、自杀的四个进程
1. 自杀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杀意念阶段(34%会进入第二阶段自杀计画)
第二阶段:自杀计画阶段(72%会进入第三阶段自杀行为)
第三阶段:自杀行为阶段
第四阶段:自杀死亡阶段
2. 一般情形下,是循序渐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进行。
3. 但是,并非所有个案都是这样进展。在第一阶段自杀意念时,有26%跳过第二阶段自杀计画,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自杀行为。
4. 企图自杀者,10-15%最后会死于自杀。男性比女性多,特别是自杀未遂后的一年内。
5. 了解自杀的各阶段,可以帮助我们做进一步处理,甚至能适时介入而阻止死亡。

十五、自杀的发展路径
1.第一步:忧郁症、精神疾病、生活事件
第二步:绝望无助感、忧郁感、自杀意念
第三步:自杀计画
第四步:自杀行为
2.在自杀计画发展成自杀行为之间,还有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
冲动性、模仿作用、致命方法取得的方便性

十六、自杀的防治
1.『教育宣导』与『提供支持』是自杀防治最主要的两个支柱。
说明:
1加强基督徒、小组长、长执、牧师了解自杀的各种医学知识、危险因子、自杀的进程与路径,并加强宣导,是很重要的。
3. 发现异状时,尽早进行主动的关怀与适当的转介,避免错误的行为。
4. 理论上,教会的肢体关系,应该可以提供非常良好的支持系统,减少自杀的发生。
5. 请多转介给专业的医师,以及专业的辅导单位。切记!切记!
6. 基督徒对这些肢体尽可能多些关怀与分担他们的痛苦。但不要做超过能力的事,该转介时一定要转介,也千万不要在转介之前就进行赶鬼这些措施。

十七、被忽略的老人自杀(65岁以上)
1. 台湾的老人自杀死亡率,比世界其他先进国家还高(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洲),仅比韩国低。
2. 相对于青壮年自杀死亡,老人自杀死亡比青壮年自杀死亡者还多,比例还高,但却被严重忽略。
3. 美国与香港研究:老人年龄越高,自杀死亡率越高。男性多。
4. 美国与香港研究:老人自杀死亡率方面,离婚>丧偶>单身未婚>已婚。
离婚与丧偶的老人男性,是自杀死亡较高的族群。
丧偶后的第一年,是自杀的危险因子。
5. 老人自杀者有高比例具有精神疾病(70%),其中最主要是严重忧郁症,且多数未就医或获得良好治疗,也常被医师轻忽其忧郁症严重程度。
6. 有相当多的老人自杀者有人际关系的问题(40%)。
7. 有相当多的老人自杀者具有身体方面的疾病(如:神经科疾病、癌症、胃溃疡、肝硬化、、)
8. 老人自杀的危险因子:
脑部因素、精神疾病、离婚或丧偶、身体疾病、曾有自杀未遂。
9. 老人自杀者的自杀方式:常使用致命性高的方式(如:跳楼、上吊)
10. 台湾老人自杀方式的选择依序为:上吊、药物、跳楼、溺水。
11. 台湾老人自杀身亡者,有90%是残障、久病、老衰。
说明:
1.请对家中或教会里,那些离婚或丧偶、残障、久病的老人,多加留意,多些关心。

身为基督徒,面对举世越来越多的自杀狂潮,我们不是去定罪或避讳不谈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更要站在上帝面前谦卑的询问:
主啊!你是否要我做些什么?
每每写作这类文章时,心中真的是痛。
为什么教会里的信徒,一样还是会发生自杀的事?
我们还有没有可以努力的地方,来减少这类悲剧?
装备我们自己,充实我们正确的医学知识、学习良好的帮助技巧、建立正确的信仰认识,
然后靠着圣灵的力量,用爱来关心,
或许,我们就能发出小小的亮光,照亮黑暗的角落,减少自杀的机会。
愿上帝帮助我们,藉着我们,赐恩福给需要的人。
阿们。

小小羊

原帖日期2007年6月6日

2006年2月13日星期一

精神病患与教会

我们来思索一系列相关的问题


一、精神病患在一般社会上,能否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很不幸的,一般而言,不太有。
毕竟,是个病人。


二、精神病患在教会里,能否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很不幸的,一样不太有。
毕竟,是个生病的人。虽然信主,但还是病人。


三、一般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接受度如何?
很不幸的,通常不太理想。
原因很多,暂不多说。


四、一般教会,对精神病人的接受度如何?
很不幸的,通常也不太好。
可是,比起一般社会,还是好一些。
毕竟,基督徒有爱心的,还是不少。


五、精神病患,会不会造成教会的困扰,甚至破坏教会?
坦白讲,不是每位精神病患都会这样。
但是,有时确实会造成教会的困扰,而困扰的种类,则每种病人不同。
有些被害妄想、关系妄想强烈的,会在教会中到处造谣生事。偏偏,事实上根本没什么事。
有些幻听、幻视厉害的,可以产生许多被误认的异象、鬼附、圣灵充满的情形,使教会很多人难以分辨,不知所措。
有些人格上有问题的,实在难以与人相处,言语激烈,易怒,易与人发生冲突。
有些喜欢讲话的,一讲就停不下来,使信徒与牧长难以脱身。
有些则会在三更半夜睡不着时,打电话要教会里的人陪他。


六、一般公司行号可不可以拒绝精神病人?
很不幸的,如果在公司表现不佳,很多公司都不会再任用此人。


七、教会可不可以拒绝精神病患?
不行。
如果有人认为可以,可以再详细说明认为可以的理由,我们再来讨论。


八、教会的牧长,是一个信徒的牧长,还是众信徒的牧长?
如果,牧长必须花极大的时间,去关怀一位精神病患,而这使他无时间再去关心其他信徒,这样,对其他信徒,是否合适?是否公道?
同时如果您是一般信徒,您愿意接受牧长为了关心精神病患,因此很少来关心您吗?


九、信徒是否有义务帮助教会里的精神病患?
谁来帮助?谁来执行?
每一位信徒都要参与吗?
帮到什么程度?


十、精神病患,有无权利指责教会不关心我?
就一个病人的身份而言,是的。
一个精神病患,就算破口骂人,就算大吼大叫,大家依然需要包容,因为,这是一个生病的病人。
就一个信徒的身份而言,未必。信徒不能只活在自私的观念中,反而必需追求灵命成长。


十一、教会里的信徒,只要有爱心,就能帮助精神病患?
错!
这太低估了这问题的复杂性与专业性。
很多平常人不在意的对话内容,有些精神病患却会对此产生过度联想,引发许多不愉快事件。
许多善意的举动,却可以使某些精神病患误以为别人要害我。


十二、教会能有什么具体的改善措施?
不容易。
一个可行的方向,是邀请医护及专业人员来教会里介绍一些与精神病患相处的知识。
无知,常易使人恐惧。
真理,却会让我们得自由。
转介,是很重要的观念。


十三、精神病患,一定很可怕?
不是!
精神疾病,有许多型态与类别。
各有不同表现。
但是,一般而言,精神病患并不可怕。


十四、被滥用与误解的病名……『忧郁症』
忧郁症这诊断,目前在社会上,有点被滥用。
许多人并无忧郁症,但却说自己罹患忧郁症。
许多人有忧郁症,但自己却不知道。
另外,有许多人,其忧郁症状,只是其他更严重精神疾病的一部分表现而已,但却以为自己是忧郁症,低估了生病的严重度。
除非经医师确定诊断,否则,不宜轻率使用忧郁症这名称。


十五、精神疾病单靠信仰即可,不需就医治疗?
上帝可以行神迹奇事。
但是,上帝也可以不行神迹奇事。
就医治疗,是不是一定有效?
不一定。
是不是一定无效?
错!医疗一定有效果,只是人人不同,效果大小也不同,毕竟,因人而异。


十六、给罹患精神疾病的信徒一些话
如果教会=社会公司行号,我想,诸位大概也没有教会去了。
但是,诸位有不少,仍能在教会中聚会,仍能自由发言,
其实,这是上帝的恩典,以及诸位弟兄姊妹的体谅,不是吗?
试着不要一直要求教会、信徒,该如何如何。
毕竟,许多教会与信徒,可能都有其难处。
试着学习体谅别人,而不是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同时,试着做个不麻烦人的人。
能照顾好自己,能不在教会中制造困扰,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了。
请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脾气。
这是不管任何信徒,不管有没有精神疾病,都必须终生学习的功课。


十七、给一般面对精神病患的信徒的一些话
有机会,请多充实这方面的医学知识。
建立正确的观念,并教导其他人正确的观念。
同时,请千万记住:
不管精神病患如何说话不得体、如何伤人、骂人,
请体谅这些肢体,因为他们是生病的人。
也因为,这些人,也是主耶稣用宝血重价赎回来的,
这些人,依然是我们神国度里的弟兄姊妹。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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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否减少教会中出现自杀的人?

我们能否减少教会中出现自杀的人?
我们这些在教会里的信徒,能做些什么,来减少这些悲剧?


我在此文中,不对任何教会中自杀的人进行讨论。
我的重点,是我们这些在教会里的信徒,能做些什么,来减少这些悲剧。


忧郁症,是时代趋势。
因此,就像基督徒也会伤风感冒一样,基督徒当然也可以得到忧郁症。
但是,罹患忧郁症,虽然自杀率很高,但是,不表示每位得到忧郁症的基督徒,都会走上这条自杀之路。
一般而言,若有服药,加上良好的支持系统,基督徒得忧郁症后,自杀的比例,应该少很多才对。
但是,近几年的一些事件,让我们看到的情形,却不是这样。
前阵子我才刚得知,某位教会中的牧长,在前一段时间,也自杀了。
这几天,我心情一直很沉重,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下面的一些东西,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思考。


一、 有些人,会认为教会中自杀的,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对此问题,我暂不做深入讨论。
但是,我必须说,许多教会中自杀的人,应该是基督徒没错。
基本上,我宁可先相信每位在教会中出入的人,都是基督徒。先用这种态度来做事。


二、 自杀的基督徒,难道不晓得教会传统上反对自杀?
许多教会的教导,是更明确的教『自杀会下地狱』。
在此,我不另外去探讨这观念正确与否,而是在提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为什么许多基督徒(甚至是牧长),在明知传统上大家对自杀的否定看法,在知道自杀会下地狱的情形下,宁可下地狱,也要自杀?
是什么样的痛苦,让他们无法从信仰终获得解决的力量?
让他们宁可冒下地狱、永生受苦的危险,宁可用自杀来解决事情?
更让我战栗的是,当他们打算自杀后,有没有家人或其它信徒发现?


三、 我们真的关心其它信徒吗?
自杀的人,通常都会发出一些异常讯号。
在自杀念头确认前,他们通常内心已非常忧郁。
但是,外表上,可能还是嘻嘻哈哈。
问题是,我们如果真的关心其它信徒,难道不会有这种敏感度,去察觉到对方在笑脸下伤痛的心?
我自己在看病人时,不需使用什么医学知识,而且,我是公认的大木头,但是,有时,就能发现病人的笑脸中,所隐含的灰暗。
虽然,我不一定知道那是什么事,但是,几乎只要稍一安慰一下,或是稍微提一下对方可能心中有事情,病人一听,常会当场泪流满面。
我相信,如果有心,这是件不难的事。


问题是,在教会中,有多少人,愿意去留意其它信徒一下?
看到有人今天做礼拜,比较不会笑,是否有人愿意去问候一下?
感受到有人心中有事时,是否有人愿意拨时间去关心一下?
就算不能亲自去关心,是否有人愿意鸡婆一点,向牧长回报一下?
我们或许无法介入别人的家庭状况,也无法勉强对方家庭该如何去关心心灵忧郁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做到自己应尽的本分。


看到某人这礼拜没来时,我们有多少人会去问候一声?
倪先生当初曾在某教会出入一段时间,后来没去教会了。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对没来做礼拜的人,能持续去关怀的话,今天,会不会结果不一样?
当然,我们不可能知道,全教会有多少人没来做礼拜,但是,能不能至少试着做到,对自己认识的一些信徒,做出这样的关怀?
很多时候,不要小看一个简单的电话问候,它可能就减少一个悲剧的发生。


教会中,有些弟兄姊妹特别有关怀人的恩赐,或是很容易认识人的恩赐。
且让我向大家提出一个呼声:如果您是这样的信徒,您是否愿意响应上帝给您这样的呼声?
是否愿意只要看到有人没来做礼拜,就自己或通知其它人问候没来的信徒一声?就算找不到其它人,您是否愿意通知牧长一下?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您是否愿意对上帝说:『主阿,我愿意』?
说真的,不是人人都能看见每件事情的。
圣灵随己意分配,信徒是互为肢体,彼此成全,没有人能十项全能。
但是如果别人看不到某些事,您看到了;
别人看不到某些负担,您看到了;
那么,您是否愿意对神响应说『主阿!我在这里,请差遣我』?
不需很会讲道,不需身为长执,
许多时候,对人的关怀,有时甚至只要与对方牵手流泪做无言的祷告,都可能救一个小弟兄或姊妹的命。


主阿!面对许多走向自杀一途心灵忧伤的弟兄姊妹,我们在您面前,岂敢说自己无罪?
在您面前,我们岂敢说我已尽力?
求主您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的心成为灵敏的心,能感受到其它忧伤的心灵。
主阿!面对这些令人心痛的事,求您赐我们力量,让我们有能力去做正确的事,能减少信徒自杀的事发生。
许多时候,在追求教会复兴的同时,求主您兴起一批愿意出来,在教会中安慰其它会友的信徒。
虽然,这或许是众人不放在眼里的小事,不是像领人归主那般荣耀。
但是,主阿,就算是个不会说话的小驴驹,在牠一生,牠也曾为主您所用,在您进耶路撒冷时,被您骑上,不被您轻看。(太21:1-7)
求主怜悯与眷顾,求主悦纳我们的心志,求主与我们同在,直到永远,阿们。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从倪敏然先生自杀一事谈起

这是个悲剧。而且,事情很复杂。


建议大家不妨参考一下我发表的『从一位韩籍牧师娘自杀谈起』一文。倪先生的状况,比牧师娘一事更复杂。


我一直认为,面对某些负面事件时,避而不谈并非明智之举。
反而,透过讨论与分享,许多信徒才容易得到较好的教导,建立较坚固的信仰。毕竟,一些负面的东西,在教会中,未必那么容易像网络上那样被公开讨论。
许多话题,在教会中,还是属于比较禁忌,或是比较属于被视为不荣耀神的事,大家比较倾向禁口不言。


一、 倪先生真是得救的基督徒吗?
过去在牧师娘自杀一文中,我已经指出,我们不能轻易从一个信徒的行为,就判定对方得救与否。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就说那位自杀的牧师娘没有得救。
但是,倪先生的状况不同。
最大差异点,不在他外遇那部分,而是在他另外供奉四面佛的部分。
一个基督徒,可以犯下许多罪,还是算得救。
但是,同时另外拜别的『神』,而且,到死之前,似乎并未有放弃这种拜假神的事情发生,根据此状况,坦白说,我实在很难说,他得救了。
除非,倪先生在自杀那一刻,对他拜假神一事向主悔改(这事没人知道),否则,我觉得,他没有得救。


基督徒(如果真的是的话)去拜假神,这是大事。比其它行为上的罪更严重。
这干犯了信仰中,最最重要的一些核心: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
以及『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这很麻烦,和犯奸淫、杀人一类罪恶,实在不能相比。


二、 婚外情的问题
面对目前多数报章杂志的报导,我非常惊讶,竟然多是一面倒的指责夏小姐,对倪先生在婚外情一事,则少有批评者。
当然,或许是人死为大,但是,标准何在?
面对许多充斥在现今社会中的主流观念,身为基督徒,我必须郑重的提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
许多观念,不会因为相信的人多,就表示它是对的。
在这个败坏的世界,我们基督徒当以基督的心为心,查验何者才是永恒的真理,何者才是上帝纯全善良的旨意。


婚外情,不论任何理由,错就是错。没有任何借口。
我不是说,婚外情就不能原谅,就不得赦免,不是的。
但是,动不动就为婚外情找理由、找借口,来减轻此一罪的程度,实在不可取。没有真实的承认罪的存在,如何能真正的对自己的罪忧伤痛悔?又如何进一步求神赦免?
现今的社会,在『尊重』、『包容』、『爱』的强调下,连罪的严重度,都被减轻,甚至美化了。
因此,似乎只要有理由,婚外情好像都可被接受。这是不对的。
亚当夏娃犯罪后,都将矛头指向别人,都是别人害的,所以我今天才这样。
只要动点脑筋,人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罪行找出理由来辩解。
这是人性,也是人类堕落本性的一部分,所以,没有耶稣的赦罪,没有人能挣脱罪的挟制,获得不犯罪的自由。


在婚外情一事上,倪先生与夏小姐都犯了罪。没有哪一个可以脱罪。
同样的,避开已逝的倪先生,只单方面责备夏小姐的一些行为,实在不妥。
要,就两个都要谴责;否则,就应闭口不语。


三、 忧郁症与自杀的问题
之前牧师娘自杀一事 ,我已提过一些看法。请自行参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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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位韩籍牧师娘自杀谈起

为什么我要用这个事例?
是因为如果大家再继续不做反省,未来悲剧还是会一再发生。


前阵子,在某教会中,发生了一件韩籍牧师娘自杀的事件。这事上了新闻媒体。提出这件事,我是抱着很沉重的心情。对于家属,我期望上帝能抚慰他们的心。为什么我要用这个事例?是因为如果大家再继续不做反省,未来悲剧还是会一再发生。


一、 这位牧师娘,有无得救?
这是个很尖锐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不肯好好思想,我们对信仰,就还是容易浑浑噩噩,不清不楚。我曾在另一文章中,提出如果遇到教会中品行不良的信徒,大 家还相信因信称义的道里吗?当然,许多人,还是会觉得,没好品德,就根本没得救。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牧师娘的例子。我不认识她,但是,依那间教会的状况而 言,那位牧师娘,应该不是品行不佳型,而是品德良好型的信徒。自杀,绝对是错误的。但是,回到我之前一直在提醒大家的一个观念:这样的信徒,平时品行良 好,现在犯了这个错,这样,我能不能依她的行为说,她没有得救?甚至,更尖锐的问,她死后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这样的问题,不知是否使大家警觉到这问 题的严重性?您所主张的,是因信称义,还是因行为称义?您的主张,会带来不同的解答,与后续作法(如:如何安慰丧家?如果她有小孩,如何去安慰这些可怜的 孩子?如何去安慰还活着的牧师丈夫?他很可能觉得很丢脸,没见证?被信徒指指点点?)


主张依信徒行为,来判断对方有无得救的弟兄姊妹们,您如何用您的观点,来回答上述和下列这些问题?
1.一个人如果得救了,会不会再失掉救恩?(得救后,上帝无法永远保守祂的信徒?)
2.如果得救之后,会因犯罪再失掉救恩,那么,到底犯什么罪,或是犯多少罪,会再失掉救恩?犯一次罪就会失掉?还是犯七十个七次之后?


原谅我如此说,如果这些问题成立,我敢说,我们没有任何一位信徒,您能活在平安里(除非您不去理它)。因为,没有任何一位信徒,在信主后,敢说自己再也不 犯任何罪。而只要犯罪,就可能丧失得救的身份的话,那我们是活在恐惧中的,因为不知哪次犯罪后,上帝就把我丢掉,不要我了。如果得救后,因为犯罪,救恩会 再丧失,悔改后就又再得救,那么,我们此生要得救几次?一直在得救与不得救之间摆荡?那样,到死之前,我们还是不能有得救被保守的平安,而且要随时小心, 因为万一死之前犯罪还来不及认罪,就会永远下地狱去。


一位一向敬虔的信徒,而且确定得救的信徒,因为软弱,娶了小老婆,生了小孩,他当时就沦为不得救?( 亚伯拉罕,在和夏甲生孩子时,他就不称义?)


一位一直能合神心意,从小信主的领袖,因为婚外情,还谋害别人亲夫,当时他就不得救? (大卫为了别人的妻子拔示巴,杀害无辜的拔示巴丈夫,他就不称义?)


一位得主称赞的信徒,因为胆小软弱,在众人前否认自己的主,他当时就不得救?(彼得三次不认主)


我绝不是说这些行为是正确的,而是在强调,『身份上的称义』,不是一下有,一下无的。就如我不能因为某优秀企业家,出了个败家子,我就说那位败家子绝非企业家的儿子。浪子所犯的任何罪,都改变不了他身为儿子的身份。身份与血缘,不是由行为判断的。


回到这位牧师娘的例子来,因为她承受不了那么重的重担,然后软弱了,自杀了,我们可以说她就丧失救恩,没有得救,下地狱去了?


我们得救与否,是『因信称义』。行为,不能作为判定信徒有无得救的标准。对那位牧师娘姊妹,我不知她有无得救,因为,得救与否,是上帝的判定,我无法僭 越。如果她之前就已得救,那么,现在就算她犯了自杀的罪,还是改变不了她已得救的份位,她现在已经安息主怀,卸下所有重担。我重申,我绝不是说自杀是正确 的,我反对自杀。但是,我绝不会因为她犯了自杀的罪,就因此判定她没得救,下地狱去。


二、 我们的教会,还容得下软弱的信徒吗?
在教会中,普遍弥漫因行为断定信徒得救与否的气氛里。刚强是被鼓励的。但软弱的,却某种程度被排挤。我们常将『罪』与『罪人』搞混了。明明该指正『罪』, 却不敢指正。就如曾有人提到看过流氓丈夫进教会施暴,却无人出面制止。就如纳粹屠杀犹太人时,许多信徒静默不语。但是,对于『罪人』,我们定罪很快。就如 之前有信徒提过风尘女子信主后,在教会中被排挤的实际例子。对上述的流氓丈夫,我们该爱这位『罪人』,但是,不能放任他的『罪行』。只是,我们是不是常相 反了?对『罪』,不敢指正;对『罪人』,勇于论断?


在教会中,那些犯错不断的信徒,有人敢指正他们的错,但却用怜悯的心爱他们接纳他们吗?犯奸淫的、说谎的、骂人的、暴力的、、、、。三次不认主时的彼得, 犯奸淫杀人罪时的大卫,娶小老婆生子时的亚伯拉罕,力战假先知后软弱胆怯时的伊莱贾,在我们教会中,还有容身之处吗?只有刚强时的他们,才能被我们接纳 吗?我们现今的心态,有让软弱的人,找到可安息,被接纳的处所吗?还是人人都要时时都是强壮者,绝不能软弱?这位牧师娘姊妹,如果她软弱时,能有分担体谅 之处,或许,她的担子会轻一些,不会走上绝路。


三、对罹患精神疾病的信徒,我们采取什么态度?
教会中,信徒也会罹患精神疾病的,就像信徒也会感冒,得癌症一样。问题是,感冒、肺炎,大家知道去找医师,但是,罹患精神疾病,许多教会的作法与观念,我 实在不太认同。当信徒有精神疾病时(特别是精神分裂),许多人很容易当他们是鬼附,所以要赶鬼,赶到赶不动时,才送病患就医。这真的是大悲剧,许多精神分 裂病患,是越赶鬼越错乱的,因为,他不是鬼附,而是生病了。我严正的在此呼吁所有看到此文的基督徒,请建立正确观念,并大家告诉大家:遇到教会中有人怪怪 的,要『先』就医,若医师说那不是精神疾病,『再来』赶鬼。坦白说,一大堆精神科医师,看到那些所谓鬼附的病人,发现他们其实都是精神疾病。请记住,我不 是说没有鬼附,某些真的是鬼附:如小学没毕业妇人,突然说出法文咒诅耶稣。但是,一般人没受过精神科训练,您那能分辨哪些是精神疾病,哪些是鬼附?


另一严重问题,是忧郁症。由于忧郁症不像精神分裂,不一定会出现很奇特不正常的表现,结果常被忽略,甚至严重低估。许多信徒及教会,面对忧郁症患者,无法 用对待病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相反的,是用看待健康正常人的态度来要求他们。结果,忧郁症患者,在教会中,普遍命运都很悲惨,已被诊断出的是如此,未被诊 断出来的更可怜。这些人,特别是还未被诊断出来前,在众人眼中,常是:懒散、不积极、颓废、不喜参加聚会、不喜与人相处、个性灰暗、、、。另一方面,忧郁 症患者在教会中,他们自己也常活在罪恶感中,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如此,他们也不希望自己这样,结果,深沈的罪恶感,让他们的病情雪上加霜。


精神疾病,不论是看来怪怪的精神分裂症,还是外表看来正常的忧郁症,都是生病,都要服药治疗。我们若能建立观念,能了解他们是病人,用对病人的态度与要求 来要求他们,而不是用对待健康人的态度,用一堆属灵术语来放更多重担在他们肩上,他们在教会中,会更快乐,更觉温暖,更易康复,而不是更严重的。以忧郁症 为例,除了服药之外,有好的支持系统(如教会),自杀的悲剧会更少。相反的,没有好的支持系统,甚至是加重罪恶感的系统,只会让病情更严重。(我不是说那 间教会如此,这是指广义的教会)。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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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未曾应许,基督徒不得精神病

基督徒得忧郁症,并没什么可笑。
基督徒得精神病,也不表示全能的上帝抓不住祂的小羊。


神未曾应许,天色常蓝,人生的路途,花香长漫。
神未曾应许,常晴无雨,常乐无痛苦,长安无虞。
神却曾应许,生活有力,行路有亮光,做工得息,
试炼得恩勖,危难有赖,无限的体谅,不死的爱。
(诗歌:神未应许)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去拜『万应公』那种『有求必应,不应我不信』的信仰。
那种信仰,是『以人为本』的信仰,神只是个人的阿拉丁神灯,供个人差遣而已。
那样的神,不拜也罢。因为,
小偷也会拜那种神,使他偷东西不被抓;
棺材店也拜那种神,使人死越多越好;
强暴杀人犯也拜那种神,使他杀人平安,强暴顺利。
如果,我们信的上帝,是这种神,那不信也罢。
因为,祂如果应允强暴犯能强暴顺利的祷告,祂又如何应允姊妹求祂保守出入平安的祷告?
如果真有上帝,这个上帝应该是有完美旨意的上帝,是有是非对错、正义公理的上帝,是只有照祂旨意求才得应允,不是有求必应的上帝。


基督教的信仰,是『以神为本』的信仰。
不是神来配合我,是我去配合神。
基督教的信仰,是不论顺境逆境,相信上帝必会看顾。
基督教的信仰,是面临苦难,一样持守对神信心的信仰。
基督教的信仰,是就算神要我死,我都愿意死的信仰。
如果,连死都愿意,那么,就算得了精神病,又如何?


精神疾病的成因很复杂,有些是个人心理因素,但有很多,是像感冒一样的生理因素。
过去,精神疾病被认为是心理因素多,现在,被认为是生理、遗传基因的因素居多,心理问题及某些事件,只是生病的导火线而已。
当然,精神疾病,人人状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我必须强调,我们的主,是连无人养的麻雀都看顾的恩主,
除非有神美好的旨意,否则,没有信徒会遇苦难。
面对苦难,有时有解答,有时无解答。
但是,所谓的信仰,是不管有无解答,都不能使我丧失我对神的信心,那怕就算是我对神失去信心,祂对祂儿女的爱与照顾,也不会消失。
因为,纵然人失信,上帝也绝不失信。
『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这是上帝的应许,也是我们可以安然无虑的信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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